2025年7月1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为保证宁乡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1 宁乡城投 MTN003,债券代码:102101264.IB)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该期债券发行总额6.50亿,起息日为2021-07-09,发行期限3+2,债券余额6.10亿,本计息期债项利率2.52%,利息兑付日为2025-07-09(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本期应偿付利息金额1537.200000万元。发行人对未能按期足额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金或利息的违约情形设置了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若发行人在该期限内对所述债务进行了足额偿还则不构成发行人在本期债务融资工具项下的违约。宽限期内应按照票面利率上浮10BP计算并支付利息。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付息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至指定收款账户后,由其在付息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银行账户。 债券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时间相应顺延。 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付息前将新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本文源自金融界
更新时间:202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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