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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7年(顺治十四年)清政府在今吉林市乌拉街镇设立“打牲乌拉总管衙门”(满语“布特哈乌拉”),打牲即打猎,乌拉意为江边。该衙门直属于清朝内务府,专门负责为皇室采捕、储藏和运送东北特产贡品,如东珠、鲟鳇鱼、人参、貂皮等。其职能与江南三织造(江宁、苏州、杭州)并列,被誉为“南有江宁织造,北有打牲乌拉”。
打牲乌拉辖区以今吉林市乌拉街镇为中心,鼎盛时南至长白山、北达黑龙江瑷珲、东至吉林珲春,涵盖22处采贡山场、64条采珠河口,动用船只400余艘。
衙门首任总管为迈图,原为当地“噶善达”(乡长),后升任总管。初设时为六品,顺治十八年(1661年)升四品,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定为三品,直接由皇帝任命并世袭。衙门存续时间约264年,几乎与清朝国祚相始终。
衙门所集贡品在小说《红楼梦》中有详细描写:乌庄村乌进孝贡品名单:
1、肉类:熊掌二十对、鹿筋二十斤、大鹿三十只、鹿舌五十条、牛舌五十条、蛏干二十斤、獐子五十只、狍子五十只、暹猪二十个、汤猪二十个、龙猪二十个、家腊猪二十个、野羊二十个、青羊二十个、家汤羊二十个、家风羊二十个。
2、鱼类:鲟鳇鱼二个、各色杂鱼二百斤。
3、禽类:活鸡、鸭、鹅各二百只,风鸡、鸭、鹅二百只,野鸡、兔子各二百对。
4、海鲜:大对虾五十对、干虾二百斤、海参五十斤。
5、干货:榛、松、桃、杏穰各二口袋。
6、粮柴:银霜炭上等选用一千斤、中等二千斤、柴炭三万斤、御田胭脂米二石、碧糯五十斛、白糯五十斛、粉粳五十斛、杂色粱谷各五十斛、下用常米一千石、各色干菜一车。
7、其他:外卖粱谷牲口各项折银二千五百两,外门下孝敬哥儿姐儿顽意:活鹿两对、活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
更新时间: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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