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但不能有失伦理

婚姻自由,如一枚温润的印章,在现代社会的契约上烙下个体意志的神圣。伦理纲常,则似一条沉静而深远的河流,在历史的河床中蜿蜒,滋养着文明的根系。二者看似一扬一抑,一放一收,实则共同勾勒着人间秩序的轮廓。自由的边界,恰在伦理的堤岸之内。而伦理的真义,亦在于为自由提供不竭的清明源泉,而非禁锢的枷锁。

若将婚姻自由喻为舟,伦理便是水。无水,舟楫徒存,何谈航程?《礼记》有云:“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此言虽古,其理未朽。它道出了婚姻不仅关乎二人私密的情感世界,更承载着对先祖血脉的敬畏与对未来生命的托付。这份纵向的伦理牵绊,使婚姻免于沦为轻飘的露水情缘。昔日,梁鸿与孟光,举案齐眉,其婚姻固然有相敬如宾的自由选择,更深植于对“夫义妇德”这一伦理共识的践行,故能成就千古佳话,其自由因伦理的滋养而愈发醇厚。

然,水势泛滥,则舟必倾覆。若婚姻自由全然挣脱伦理的堤岸,一味追求极致的个人欢愉,便如同舟行于怒涛,终将迷失方向。现代生活中很多人缺乏伦理约束,不但到处偷欢,还违背伦理朝纲,出现乱伦,多夫多妻现象,更有一些人存在隔辈乱伦,亲情乱伦等羞耻失德之龌龊行为。哲学上的“自我”从来不是孤悬的岛屿,而是在与他者、与传统的对话中塑造成型。若婚姻仅强调绝对自由,罔顾对伴侣的贞信、对子女的责任、对社会的公序,则如鲁迅所忧,恐将陷入“无物之阵”的虚无,个体在看似无垠的选择中,反而丧失了情感的坐标与生命的重量。观今日某些以“自由”为名的短暂结合,轻言别离,其带来的情感创痛与家庭震荡,不正是自由失范之后,伦理土壤沙化的苦果么?

至为关键的叩问是:伦理,是否仅为自由的桎梏?非也。真正的伦理,并非冰冷的教条,而是历经世代生活淬炼的智慧结晶,它为自由提供得以生生不息的秩序。孔子曰:“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此“矩”,正是内化于心的伦理规范。当伦理的精神化为个体的自觉,外在的约束便转化为内心的从容,此时之自由,方是圆融无碍、可持续的“从心所欲”。钱钟书与杨绛的婚姻,风雨数十载,他们的相守,既是自由意志的坚定选择,也是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一古老伦理的生动诠释。他们的自由,因浸润于伦理的深情而愈发坚韧,历久弥新。

由是观之,婚姻自由与伦理规范,并非简单的对抗,而是相生相成的共同体。伦理为自由划定疆域,提供意义;自由为伦理注入活力,避免僵化。在当代社会,我们既要捍卫个体选择配偶、追求幸福的神圣权利,亦需对婚姻所蕴含的承诺、责任与代际传承保持温情的敬意。让婚姻之舟,既享有航行的自由,又不偏离伦理的深邃航道,方能驶向那文明与幸福交织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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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5

标签:美文   伦理   婚姻   自由   从心所欲   个体   堤岸   神圣   秩序   意志   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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