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家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的要求,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大班)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民办幼儿园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现将沂源县幼儿园大班在园儿童保教费免除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1.在公办幼儿园就读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大班儿童,保教费全免,不再缴纳。
2.在民办幼儿园就读且符合有关规定的大班儿童,参照同类型公办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教费。家长只需缴纳幼儿园免除后的差额部分;对民办幼儿园要求家长全额缴纳的,家长有权拒缴免除的部分。
3.民办园保教费差额部分原则上按月收取,最长可以按季度收取,不得超季度或跨学期收取。
4.幼儿餐费先吃后付,按月据实收取,幼儿园不得跨月预收。
5.寒暑假时间段按省市安排情况,另行通知。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16日
来源:沂源教育发布
更新时间:2025-12-18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