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近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连吃两张罚单,处罚金额分别为1.5万元、0.95万元。处罚机构均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本报注意到,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A11620255062披露,经查实,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未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该违法行为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5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9-04。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W11620255070披露,经查实,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未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施工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设备器材、现场制品、成品半成品、构配件等物料。该违法行为类型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对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0.95万元。该处罚决定日期同样为2025-09-04。
本报通过启信宝了解到,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为中国中铁下属企业,注册成立于2015-11-18,注册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通锦路1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0MA61RKR7X3,法定代表人为汪海旺。(中国基建报)
更新时间: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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