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坚持24年无偿献血,不幸遭遇车祸需输血,保险公司: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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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贵州的山水之间,有这样一位女子,她用长达24年的无偿献血书写着人间大爱,却在一场意外车祸后,陷入了一场关于理赔的艰难纠葛。

龚女士是贵州某银行的一位普通职员,自1998年起,她坚持无偿献血,多年累计献血量超4万毫升,相当于10个成年人的全身血液总量。

龚女士的第一次献血,源于一次偶然。当时她路过献血车,看到宣传标语,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冲动。“我身体还算健康,献点血说不定能救人一命。”抱着这样质朴的想法,她登上了献血车。那一次献血的经历,让她感受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从那以后,定期献血成为了她生活中的一部分。

二十多年里,无论是烈日炎炎的夏日,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只要血站有需求,只要自己身体条件允许,龚女士都会毫不犹豫地前往献血点。

在这漫长的岁月里,龚女士的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她经历过工作的变动,面临过经济的压力,也遭遇过家人的不理解。但这些都没有成为她停止献血的理由。每一次伸出手臂,鲜红的血液流淌而出,她都觉得自己在为这个世界增添一份温暖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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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命运却在不经意间给了龚女士沉重一击,2022年5月,龚女士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由于失血过多,急需大量输血,所幸当地血站在得知龚女士是一位长期的无偿献血者后,迅速为她调配了所需的血液,经过数小时的紧张抢救,龚女士的生命体征终于暂时稳定了下来。

经过一段时间的住院治疗和康复训练,龚女士得以顺利出院,虽是大难,但平安度过也是大幸,龚女士和家人都很感恩,唯有一件事,让他们心有不平,难以接受。

救治过程中,龚女士输血花费5180元,依据《献血法》规定,她通过血站全额报销了这笔费用。然而,当她向肇事方保险公司索赔时,却遭拒赔。保险公司认为,血站已报销这笔费用,属“重复赔付”,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援引保险条款中的“填平原则”,强调损失补偿应以实际支出为限,血站报销后不应再赔付。

龚女士则认为,血站报销是基于其无偿献血的公益贡献,属于国家激励政策;而保险赔偿是肇事方的侵权责任,两者属不同法律关系,不存在重复。

双方各执一词,陷入了僵持状态。龚女士在与保险公司多次沟通无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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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保险法》,肇事方全责,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方需依法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另根据《献血法》,无偿献血者免费用血是法定权利,与侵权赔偿无关,不能因享受公益福利剥夺其索赔权。血站报销(行政法律关系)与保险赔偿(民事侵权关系)互不冲突,不构成重复赔付。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偿龚女士5180元输血费用。

此案件引发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多数网友认为,献血者的公益行为应受尊重,保险公司拒赔是“抠条款、损信誉”,法院判决维护了社会公平。

龚女士的胜诉,不仅是个体权益的胜利,更是对全社会公益精神的守护。当无偿献血者遭遇意外时,法律为其筑起了“双重保障”。此案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判例参考,推动保险行业与公益政策的更深度融合。正如网友所言:“献血者的血是热的,法律的心不能冷。”

这起事件不仅关乎个人权益,更引发了社会对无偿献血者保障、保险理赔规则等诸多问题的深刻思考。

龚女士的经历,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在保障无偿献血者权益、完善保险理赔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希望通过这起案件,能够引发更多的思考和行动,让无偿献血者的爱心得到更好的呵护,让保险真正成为人们生活中的有力保障,让社会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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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28

标签:无偿献血   保险公司   贵州   车祸   公益   血液   不幸   女士   权益   女子   法律   社会   献血者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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