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第三次调整6月5日起执行新标


南航黑龙江分公司消息,自2025年6月5日零时(含出票日期)起,南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将进行调整。调整后,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成人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成人旅客每航段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 ,相较于调整前降低了10元,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含)以下及800公里以上航线均免收燃油附加费,婴儿免收。这是2025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的第三次调整,为旅客带来更实惠的出行选择。

第一次调整于2025年2月5日(出票日期)起实施,因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依据相关规定,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 ,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标准减半收取,婴儿免收。

第二次调整在4月5日(出票日期),成人旅客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较2月5日的标准均有所下降。儿童、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残疾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按标准减半收取,婴儿免收。

南航温馨提示广大旅客,燃油附加费价格按照出票时间计算。2025年6月4日(含)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在2025年6月5日(含)以后进行变更,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李冰川 侯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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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06

标签:科技   附加费   燃油   国内航线   旅客   航线   民航局   人民警察   成人   残疾   军人   因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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