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是负责全省工业生产和建设的重要管理部门,也是全省政策制定与计划审批的最高权力机关。
当时,由中央部委制定的政策,先由各省生产指挥部转发给市和地区生产指挥部,再由市、地区转发到县级,最后县里再转发到基层单位落实执行。在逐级转发的过程中,各级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补充,但不能违背上级部门规定的基本原则。
一般政府部门的文件能够接触到的人不多,印刷的数量都非常少,这些历史文献档案是研究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料,也曾经与我们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
这是份文件是1971年11月10日,由山东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下发的《转发国家计划革命委员会“关于在新建、扩建单位中建立保健食品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1971年由于兖矿集团的南屯煤矿正在建设中,因此该矿也接到了山东省济宁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转发的上述文件。
按正常的文件传达程序来说,此文件应该由山东省兖州煤炭生产建设指挥部转发济宁地区的文件,可能是兖州煤炭生产指挥部刚成立不久,管理䒑尚末规范,就将济宁地区的文件直接转发给南屯煤矿了。
兖州矿务局是1976年时才成立的。
下一篇给大家分享1969年财政部制定的出差补助标准文件,是怎样逐级下发到齐鲁石化公司各厂的。
更新时间:2025-04-28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