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无资质机构不得开展产前筛查

【国家卫健委:无资质机构不得开展产前筛查】4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服务管理的通知》指出,从事产前筛查的医疗机构须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从事产前筛查的人员须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许可。不具备资质的机构和人员不得开展产前筛查服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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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22

标签:产前   资质   机构   国家   行政部门   医疗机构   县级   卫生   人员   健康   卫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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