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琛
近日,“slop”被韦氏词典列为2025年度热词,特指那些由AI批量生成、逻辑混乱的低质数字内容。这个词迅速以“数字泔水”的译名进入中文语境,引发广泛讨论。
“数字泔水”正在泛滥——这一判断几乎成为舆论共识。从炮制虚假泪点的短视频,到充斥情绪煽动与片面论断的浅薄文章,此类内容严重污染信息生态、毒害公众认知。
现在我们的舆论环境有一套流行的批评范式,谈及原因——“数字泔水”的本质是“流量贪婪”;谈及影响——危害青少年价值观形成和思维能力发展、挤占了优质内容的传播空间、不利于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谈及措施——需要平台摒弃纯流量导向、建立更严格的质控机制。
揭露危害、谴责无良、呼吁监管,这本身没错,却总让人感觉拳头打在棉花上。要认识到“数字泔水”之害的底层逻辑,首先就不能回避一个根本矛盾:庞大的“泔水”市场从何而来?

我们都知道“数字泔水”正以多元形态渗透、危害了青少年价值观,但今天的“AI泔水”同样可以换成前段时间的无脑短剧、网络流行语,再往前是沉迷手机,更久之前是电视……回溯过往,几乎每一代青年成长路上的娱乐方式,都有被贴上“毒害”的标签,被彼时的主流话语反复批判、大加挞伐。
更何况,其受众人群绝对不止是青少年群体。社会学家卡茨提出的使用与满足理论认为,受众的媒介接触活动是一个有着特定需求和动机并得到满足的过程,这一理论表明媒介产品需要与受众的诉求相适应,才能够得到受众的青睐。
对许多用户而言,“数字泔水”并非选择,而是系统推送的最易得、最不费脑的情感代餐或情绪出口。当现实压力增大、时间碎片化、深层阅读能力被侵蚀,“泔水”就成了低成本的精神缓冲。
注意这里的逻辑,是先有了精神困境,才会去沉迷浮躁的“泔水”享乐,从而又进一步削弱专注力。它们以“爽感”为诱饵,满足了在高压、原子化社会中的廉价娱乐、即时共鸣和身份认同需求。这是特定社会结构下的一种功能性代偿行为。
因此,要让孩子远离“AI泔水”的畸形观念渗透,不是批判禁止就能奏效。人唯有知美、懂美,认善、真为美,才能自觉拒丑。若社会唯技术理性是从,一路狂奔,结构性地忽视美育与人文素养教育,便不难理解认同慕强、拜金剧情,沉迷血腥暴力魔改内容的群体的滋生。植株发育不良,本质上是这片土壤出了问题。
批评丑恶现象固然成立,但“人本意识”更不可少。现在有不少学校,为保主课,动辄挤占美育课时,轻忽人文素养的点滴积淀,既让孩子失去感知美、辨别丑的课堂滋养,更让本应扎根的价值认知无所依托,这般教育偏航,恰是给“AI泔水”的渗透留了缝隙。重要的是应当纠偏教育认知,将美育与人文教育纳入核心培养体系,规范课时设置,让艺术熏陶、经典研读成为日常,涵养孩子的精神底色,从而让孩子拥有抵御不良内容的内在定力。
其次,我们是否剖析了系统性的“激励兼容”问题?
在当前的“注意力经济”模型中,平台、创作者、用户被一套完整的“流量=金钱=影响力”的激励机制牢牢绑定。这套激励机制下,不是只有平台主动逐利,创作者和用户也陷入被动:创作者为了获得曝光和收益,不得不迎合流量逻辑生产低质内容,优质内容的创作与传播成本远高于“数字泔水”,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用户的注意力被算法不断投喂的低质内容驯化,形成浅度浏览的行为惯性,反而失去对优质内容的选择能力,成为机制的被裹挟者。

算法不是原罪,但它是放大镜——将人性中的即时满足、情绪偏好无限放大并反馈给生产者,形成“流量即正义”的生存法则。如同弹窗广告刚创造出来的时候,本无善恶,是当一些人为的、低劣的、带有欺骗性的东西加入进去,它就散发着挥之不去的恶臭。
批判“流量贪婪”却不改变这套核心经济规则,就如同批判商人逐利却不改变市场法则,是无效的。这需要外力介入,重构激励规则,加大对优质内容的倾斜,打破“劣币驱逐良币”的循环;完善制度约束,锚定价值底线,推动流量经济向价值经济转型。
最后,如果我们真的拒绝“泔水”,是否愿意为“清洁信息”付费?
治理地沟油需要提高标准、加强监管,成本最终会传导至消费者。同样,要求平台产出优质内容、建立严格质控,也意味着要打破免费获取内容的用户习惯,或推动广告模式向更尊重用户体验的方向转型。否则,任何“呼吁”都将是平台与社会之间的责任互踢。
问题在于,当“清洁信息”与“免费泔水”并存时,有多少人会主动选择前者?对信息环境的治理,本质上是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问题——我们是否愿意将更多社会财富投入高质量内容的生产与传播,而非仅仅满足于低成本的信息填鸭?
也就是说,我们花了大量的精力和金钱,制造出智能科技,再又要花大量的精力和金钱,再去对付它所产生的垃圾。很多人愿意享受技术的便捷,但面对技术所带来的阴翳时,是不愿意去消化的。
我们能不能更加强有力形成一个前进的共识,发动更大的公共意志去抵御“数字泔水”的污染?如果放任不管,“AI泔水”污染信息环境的情势只会愈加严峻,这就像有越来越多的人把垃圾扔进森林,没有人去清理,最终我们在那里行走会变得越来越困难。
需要注意的是,“AI泔水”的出现,是由其背后的生存逻辑、系统激励与集体共谋共同导致的恶果,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利用AI生成的视频、文本、情节设计都是要被攻击的,2026年初已经有了这样的趋势,一种融合人工智能、影视语言与网文IP的新内容形态,正迅速从实验性尝试走向主流市场。
AI内容产物究竟是“泔水”还是“精品”,取决于使用者的发心,更是审美与叙事能力的较量。就像《庄子·逍遥游》里的不龟手之药,“或以封,或不免于洴澼絖,则所用之异也。”同样的药,有人靠它封侯,有人只用来洗衣,只因用法不同。
资源价值不在本身,而在如何使用,格局与应用场景决定最终价值。随着技术的发展,时代必然会推向一场从商业模式到用户习惯、从算法逻辑到监管智慧的深层变革。
只有当“以人为本”的好内容的价值被重新定价,我们才能真正告别“泔水时代”,走向一个既智能、亦有质的数字文明。
更新时间: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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