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商家为了提高销量,公然宣称自家防晒霜“0岁可用”“适用于0-12岁”。国家药监局规定,儿童化妆品需有小金盾标识。但宣称“新生宝宝都能用”的防晒霜,既没有小金盾,也没有产品适用年龄的标注。将商业利益凌驾于婴幼儿健康之上,突破了商业伦理。监管的紫外线该照照了。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李嘉
更新时间: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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