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照片,一段历史。
今天这期老照片,历史镜像馆想讲的是一个民国沉重的故事,虽然此案件没有太多老照片,但其折射的现实意义却十分值得探讨。
最近陈可辛的电影《酱园弄》上映,但是期待已久的大阵容、大制作却意外被群嘲。电影似乎只是碎片化还原了故事,却没有深入探讨案件背后隐藏的更多动机和现实,让人比较失望。
脱离电影好坏,我们回到故事本身。
这是一桩在当年震惊中外的民国奇案,它的历史意义绝不仅仅只是表面上的一桩杀夫案这么简单,而是旧时代女性在制度性压迫下的绝地挣扎。
它延伸触及到的是社会性别偏见与压迫、阶级与权力的深层结构,其反映的悲剧色彩远超案件本身。
电影海报
简单讲一下故事背景。詹周氏,本名周春兰,她是江苏丹阳人。孤儿,本姓杜,后被周姓人家抚养,9岁又被卖到上海一家典当行当丫头。
案件发生在1945年3月20日清晨,詹周氏用菜刀将丈夫詹云影砍死,并碎尸16块装入皮箱内。后被邻居发现后报案。案件一审是判处了詹周氏死刑。但当案件传开之后,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从一开始的污名化,到社会各界一些人士意识到案件的不简单,为其发声伸出援手,法院最终将詹周氏由死刑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这样一个杀夫案,又是怎么在当年引起轰动的呢?除了本案存在一些疑点以外,还有就是当时正处于女性觉醒意识萌芽,妇女解放思潮兴起的时候,民国女作家苏青写的《为杀夫者辩》的文章也一石激起千层浪。
我们抛开案件本身,探讨其背后的动机。回顾詹周氏的一生,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旧社会制度下被剥夺了姓名与身体,丧失主体性的女性。而值得深思的是,千百年来,中国有无数个这样的“詹周氏”。
周春兰被卖之后,被主人许配给当铺伙计詹云影,婚后冠夫姓称“詹周氏”,她成为了一个符号化的物件,从属于詹云影所有。姓名的消亡象征着她只能作为附属品的命运。
她的丈夫詹云影沉溺赌博、出轨成性。甚至与其他女人生下孩子,但不想负责,最后都是詹周氏于心不忍,为那位女子与孩子寻找了更好的出路。他对詹周氏长期施暴:拳打脚踢都是家常便饭,甚至曾经当众殴打使其失业。
他典当家产、禁止妻子工作。当她迫于生计偷偷去工作时,换来的只是丈夫的一顿毒打。詹周氏也曾绝望自杀,但未遂。在求生无门的情况下,最后手刃亲夫,并将其分尸。
当时的报纸报道
案发初期,社会舆论哗然。人们脱离案件的家暴背景,以男性叙事视角对詹周氏进行污名化。
当时的小报也曾冠以“当代潘金莲”标题,多方试图解构并“合理化”其极端行为,于是编织了很多“奸夫合谋”情节。警方甚至逼供詹周氏指认同情她的邻居贺惠贤为姘头,试图套入“淫妇叙事”。
民国女作家苏青为此愤而写下《为杀夫者辩》:
她说:唯有常受委屈和难堪的人,才是永远心怀毒狠的,久而久之,化为厉气,才必须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来。做出来的结果,使万人流血,便是英雄;使一人流血,便是犯罪。
在苏青的另一篇《詹周氏和潘金莲》中又提到:“为何只有淫妇,而无淫夫?既然淫妇皆曰可杀,则为何淫夫就不可杀呢?”
她将个案上升至性别压迫的制度性批判。此论引发市民联名请愿,法庭外出现了“今天是她,明天可能是我”的标语。
这就是从古至今性别偏见的写照。当父权制将女性定义为“第二性”,“荡妇羞辱”便成为驯化与规训的核心工具,以道德之名行压迫之实。
甚至时至女性拥有一定话语权的今日,这种”荡妇羞辱“仍然在各界随时上演着。
一个脱离了传统认知下的女性,比如职场精英,可以被描述为靠色相上位的大龄剩女;一个不想生育对自己身体有自主意识的女性被冠以自私自利反人类的罪名;一个被性侵的女性依然会被指责不检点、衣着不得体等等。
詹周氏案揭示的女性生存困境远不止一件。在父权制度下,丧失主体性,随之而来的就是家暴事件的频发。
此案中,詹云影的长期家暴是被很多人看见的,但人们总以“家事”二字带过,视而不见。而她多次提出离婚均被拒,法律不承认家暴为离婚理由。社会集体沉默将家暴内化为家庭生活的“背景音”,切断她的一切求生通道。
女性躯体不是暴力的沙袋,而是丈量文明底线的标尺。当现实与制度将女性逼至墙角,暴力便成为了她唯一的语言。
詹周氏是不幸的,但她也是幸运的。在上诉之后,刚好赶上了抗战胜利大赦,最终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
出狱后,她被转送至苏北大丰农场,改名周惠珍,并和组织介绍的对象再婚,携手走完了幸福的下半生。并于2006年去世,终年90岁。
从“詹周氏”到“周惠珍”的改名,似乎是女性在时代夹缝中夺回身份的一丝火种,也是一代被噤声女性夺回主体性的微光。
今时今日,我们看她的故事,不再仅仅只是民国杀夫案的主角,而是一面照向现在的镜子——我们希望真正的觉醒不在血刃暴徒,而在于打破社会制造“詹周氏”的牢笼。
更新时间:202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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