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率、公建、车位都“缩水”,西安一小区被相关部门公示

11月3日,按照长安区处理房屋办证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发布《关于和润佳苑项目规划现状确认的公示》。《公示》显示和润佳苑项目存在绿地率远低于规划要求、配套公建严重缺失、车位缺口大、多处楼间距不达标等多项问题。

■因违法建设被罚两次

和润佳苑项目位于长安区韦曲北街,建设单位为西安市长安区印务总厂。总建筑面积33382.315㎡,地上建筑面积31842.113㎡,地下建筑面积1540.202㎡。容积率为11.26,建筑密度53.81%。

据悉,该项目存在未批先建违法建设行为,原西安市规划局已经于2015年4月15日进行了处罚。

项目存在机械车架违法建设行为,资源规划长安分局2025年9月9日向长安区城管局出具了违法建设认定函,建议罚款。

■绿地率、车位等都不足

绿地率问题:现状绿地率问题1.37%,不满足《长安区印务总厂住宅楼项目(详规工程号2014KX155)》27%的要求。

配套公建问题:便民店(571㎡)、社区办公及活动用房(350㎡)、治安联防站(50㎡)、变电室(50㎡)、公共厕所(50㎡)、垃圾收集点(15㎡)未建设。

车位问题:《长安区印务总厂住宅楼项目(详规工程号2014KX155)》要求配建机动车位143个,实际建设27个。剩余116个机动车位建设单位异地补建(氮肥厂家属楼后),供业主使用。

退距问题:机械车库楼东退、25F住宅楼东退、南退,地下室东退、西退、南退用地界线实测距离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25F住宅楼与周边西侧幼儿园、25F住宅楼与机械车库楼平行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25F住宅楼与周边东侧12F现状建筑、与周边西侧6F现状建筑、机械车库楼与周边东侧28F现状建筑垂直间距不满足《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陕建发〔2008〕73号)要求。

■情况公示是后期办理房产证需要

11月4日,西西新闻记者致电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安分局,工作人员称,此次公示是为了后期该小区业主办理房产证使用。

公示开始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以上规划现状确认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间内通过电话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公示期满,该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依程序出具《规划现状核实意见函》。(记者 苏珊)


编辑/董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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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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