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
湘乡市公安局龙洞派出所成功破获
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
唐某某
(男,37岁,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
潘某某
(男,33岁,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人)
2月20日,龙洞派出所联合湘乡市烟草专卖局在工作中获取线索,得知有车辆疑似运输假烟经过湘乡地段。警方迅速行动,在G60沪昆高速湘乡收费站出口成功将嫌疑车辆及人员查获。
经调查,唐某某、潘某某在无法提供烟草专卖批发进货有效票据与相关证明文件,且未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情况下,驾驶车辆运输卷烟,其中包括芙蓉王(硬)400条、钻石(荷花)50条、中华(硬)50条,共计500条卷烟(10万支)。经鉴定,该批次卷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及伪劣卷烟,价值共计14万余元。经审讯,唐某某、潘某某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唐某某、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警方提示
烟草制品属于国家专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不得运输、储存、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 湘乡公安
更新时间:2025-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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