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赖昌星以港商身份回厦门,成立远华集团,表面上搞电子和地产,实际上组织大规模走私成品油、植物油、香烟、汽车。集团越做越大,他拉家族成员分工,兄弟们各管一摊,自己坐镇指挥。
更狠的是,他盯上海关和政府官员,许以重金拉拢,很快就建起保护伞网络。90年代中后期,远华成了厦门经济支柱,他投钱建影视城、酒店,还赞助足球队,捐款做慈善,混上福建省和厦门市的政协委员,影响力直线上升。
可好景不长,1999年4月,一封74页举报信直达中纪委和海关总署,专案组进驻,案子就这么炸了锅。赖昌星的走私链条全曝光,涉案官员从省部级到县处级上百人,全都栽了跟头。
案发后,赖昌星动作飞快,8月18日就携妻曾明娜和三个孩子从厦门开车去香港机场,用香港护照飞温哥华。那时候他早有准备,把走私所得通过地下钱庄层层洗白,至少120亿元分散到海外账户。
香港《南华早报》后来报道,他和老婆在新加坡巴黎国家银行存了200万美元,在塞浦路斯伦弗鲁保安银行存100万美元,在温哥华汇丰银行存160万美元,其他账户散在亲属名下或空壳公司,连他自己都未必全记得清。
中国这边第一时间冻结了他国内资产,但境外那部分就棘手了。2001年4月,中国通过政治压力让塞浦路斯冻结了那100万美元,但其他钱基本没动静。
到了加拿大,赖昌星一家先租高档公寓,很快就花130万加元在温哥华郊区买了花园豪宅。起初日子过得挺滋润,他常去赌场玩,一个月输掉50万加元眼睛都不眨,身边还带女伴。可难民申请一被拒,麻烦就来了。
2000年,加拿大移民局开始调查他,2001年11月直接逮捕夫妇俩,罪名是非法居留。押在拘留所后,他请律师保释,2002年6月出来了,但条件苛刻:每月交8万加元保安费,聘公司24小时监视,还禁靠近赌场和黑帮。
皇家骑警没收了他车辆钥匙,他的生活圈子越缩越小,从豪宅搬到小公寓,2005年和老婆离婚,她带孩子回国,他另找女友,但日子越来越拮据,靠朋友接济,还公开喊穷。
从1999年起中加两国就启动执法合作,中国提供铁证,加拿大走遣返程序。但赖昌星律师团队牛,层层上诉,拖了12年。
2011年7月1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又拘留他,关在温哥华拘留中心。7月21日,联邦法院法官肖尔否决暂缓遣返申请,次日下午他就被押上飞机,飞北京。
7月23日下午,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中国执法人员和加方代表办交接,他签了逮捕令,当场被捕。整个过程,中国外交部第一时间表态欢迎,强调立场坚定。
现在说回财产这块儿,这才是大家最关心的。遣返前,加拿大法院确认赖昌星名下可追缴资产达47亿元人民币,其中35亿元是房地产,12亿元是金融投资。
加拿大扣了8万加元保证金,这是保释时交的,直接没收了。另外,还有执法成本,从房产租金和资产变现里扣,但具体数额没公开。
两国签了《关于返还和分享被没收财产的协定》,分享比例看贡献度,中国放弃了对部分转移到加拿大的涉案款物的追索,换来遣返顺利。主要资产像房产啥的,加拿大同意移交中国,但得先扣成本。那130万加元的豪宅和公寓,全被拍卖,钱大部分回中国。
不过,并非所有钱都追回来了。地下钱庄转移的资金和赌场洗钱的所得,因为证据不足,加方没法全掌握,直接证据链断裂,中方追赃工作就卡壳了。加拿大金融中心虽监测到异常流动,但亲属账户和空壳公司太隐蔽,追踪起来费劲。
2012年5月,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判他走私罪无期徒刑,没收全部个人财产;行贿罪15年,没收2000万元,两罪并罚还是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违法所得全追缴,这包括国内冻结的和从加拿大移交的。
更新时间: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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