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带孩子就餐受伤,火锅店拒赔,法官: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负责人

文丨言风

事情发生在上海的一家知名火锅店。

2024年,不满6岁的小乔和父母一起外出吃火锅。

饭菜上桌前,小乔在火锅店东跑西窜,玩的不亦乐乎。

遗憾的是,他不慎撞上了店里的景观水池,脑门磕出了三厘米的大口子。

事发后,父母赶紧把孩子带去了医院,面部一共缝了三十针。

事后,家长找到了火锅店的负责人,想要追责,让火锅店赔偿,但是双方没有达成共识。

火锅店的老板认为,孩子在店里到处玩,并且在景观水池旁跑跳的时候,第一次被父亲带走了。

谁知道,小孩没过一会,又重新出现在了水池旁,这一次,家长并没有及时出现,才导致了孩子受伤。

由于火锅店态度强硬,小乔的父母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五万多。

小乔父母认为是火锅店没有做好安全提示,并且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尽到提醒孩子的义务。

事实上,火锅店的景观水池边贴了黑黄相间的警示条,恐怕孩子并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也许他的父母也看不懂。

最后,经过上海长宁区的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各有一半的责任。

而火锅店需赔偿对方一万一千元。

虽然孩子确实是在火锅店受伤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火锅店就得负全责。

作为监护人,外出时应该时刻关注自己的孩子,毕竟他才六岁。

负责这件案件的法官许思思法官表示,父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

对此,很多人认为饭店是聚餐的地方,家长管不好孩子,凭什么赖到别人身上呢?

这对父母才应该 负全部责任。

有一网友评价犀利:

饭店不是幼儿园、服务员不是幼儿教师、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

甚至有人支持火锅店对这对父母进行反诉,理由是这对父母的行为影响了店里的声誉和经营。

网友们都倾向于火锅店老板,认为其太冤枉了。

其中也有很多网友指责法官和稀泥,认为火锅店不该承担那一万多元的赔偿。

这类事情也不是第一起了,早在2017年,上海某家火锅店也遇到了这种事情,只不过面临着更多的赔偿。

一男孩在店里跑闹撞到端着锅底的服务商,导致被烫伤,经鉴定达到了三级烫伤。

对此,家属要求火锅店赔偿18万,后续更是要求29万的赔偿。

火锅店表示会承担孩子的治疗以及康复费用,但是对孩子父母要求赔偿的金额存在分歧。

对此,很多网友也表示家长应该负大部分责任,家长应该约束好孩子的行为。

类似的事情很多,结果都是家长要求高额的赔偿。

难怪会被网友谴责,既管不好孩子,还想淡化自己的责任,索取高额赔偿,其心可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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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2

标签:育儿   父母   火锅店   法官   负责人   孩子   家长   店里   监护人   事情   网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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