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旗下电商公司因发布虚假宣传 费用无法计算 被罚3万

快科技9月5日消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显示,近日,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据了解,尚选电子违法事实显示,当事人在网店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天眼查显示,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5月,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由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尚选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姚进,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互联网销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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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06

标签:科技   虚假   旗下   费用   公司   江苏   电子商务   新沂市   有限公司   食品   天眼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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