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中国商务部宣布对稀土物项和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六天过去,西方开始组团反应。
美国挥舞关税大棒,欧盟忙着召集团队会议,G7也坐不住了,30多个国家齐刷刷放话要“对中国示强”。
可问题是,靠稀土吃饭的,恰恰是他们自己。局势之复杂,不亚于一盘多方博弈的棋局。谁是赢家,谁是被反噬者?
新规落地前一周,稀土行业内部已经有风声传出。广东、江西一些稀土加工企业开始接到“出口备案”提醒,业内人心里都清楚,这波不是临时起意。
这次政策最核心的抓手,是那个0.1%的阈值。看起来数字小得可怜,但背后的意义不小。
它直接对标的是美国的“直接产品规则”,意思是,只要用了中国稀土,不管你在哪儿生产,都得经过中方审批。
这套政策背后是中国稀土产业多年积累的问题:环境代价高、走私严重、附加值低。
赣南的稀土开采点,过去靠高污染换利润,如今治理费用已经远超当年收益。这次新规,同样是国内产业治理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延续。
更深层的逻辑是战略主动权。全球70%的稀土矿产出自中国,但更关键的是,提炼和加工能力几乎都集中在中国。
这决定了,中方不仅是供应者,还是价值链的主导者。说它是资源出口限制,未免太片面,背后还有对全球制造权重的再分配。
稀土新规一出,先炸锅的是华盛顿。特朗普用他一贯的风格发文,扬言要对所有中国商品加征100%关税。
但话音未落,又说不会取消与中方的APEC峰会会面。这种一边敲桌子、一边握手的姿态,不难看出美方的真实处境。
再看财政部内部,几位高级幕僚也开始频繁召开闭门会议,讨论核心军工项目的物料来源问题。
有美国防务承包商直言,稀土供给一旦受限,某些军用雷达和导航系统的生产将不得不暂停。看起来像在“施压”,但真正推动它的,是对供应链断裂的深层担忧。
欧盟这边,表面站队美国,动作却更像是在“自保”。谢夫乔维奇公开表示要在G7框架下协调行动,丹麦外交大臣更是喊话“展现欧盟实力”。但内部其实并不统一。
德国工业联合会在内部简报中指出,中国稀土新规一旦全面实施,将影响到德国四成的高端制造订单。
西方的集体反应,从表面上看像是统一战线。但从实际行动来看,更多是各自盘算,体现了对突发规则变动的集体焦虑。
新规落地后的第三天,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交易大厅里,稀土相关金属的挂单量突然暴增。
钕和镝的价格一夜之间飙涨,背后是市场对未来几个月供给不确定性的集体反应。
北方稀土的股价几乎在24小时内拉出两个涨停板,资本市场用脚投票,先一步感知到了新格局。
而产业链的震动,比股市反应还要直接。日本一家汽车零部件龙头企业已经在评估是否暂停一条依赖中国稀土的生产线。
韩国三星在内部会议上也明确,要尽快梳理稀土依赖程度,防止供应链被限制。
半导体行业的应激更强。阿斯麦的工程团队在新规发布后72小时内进行了三轮内部技术审查,发现至少五款设备中使用的磁性材料涉及中国稀土。这些设备一旦列入审批清单,交付周期将被迫延后。
新能源领域也不再沉默。欧洲最大风电设备制造商Vestas已经通过渠道向中方咨询“绿色项目”的审批豁免机制。
特斯拉方面虽然没有公开发声,但其在上海的工厂据传已开始储备关键稀土零部件。
第六天,西方国家的口径开始高度一致:要联合对中国“示强”,但这句口号更像是政治姿态。
美国商务部至今未拿出具体反制措施。欧盟内部虽然热烈讨论,但除了呼吁G7会议之外,仍找不出有效的替代方案。某种程度上,这种“示强”更像是缓兵之计。
而中方的态度,始终保持在一个稳定区间。商务部明确表示,出口管制不是一刀切,而是基于用途区分。
军工类必须审批,民用类可以豁免,甚至可以拿通用许可。这种做法,为产业链留出了调整空间,也避免了彻底撕破脸。
更关键的是,中国并未关闭沟通渠道。外交部发言人已经多次表示,愿与各国就出口管制进行对话,前提是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这种表态清晰地传递出一个信号:中国不怕博弈,但也不拒绝合作。
对比之下,西方喊得越响,越显底气不足。他们比谁都清楚,稀土不是随便就能“国产替代”的。
不巧合的是,越是高端制造,越绕不开中国元素。示强喊得再大声,落地执行才是另一回事。
六天时间,全球资源格局已经发生细微但关键的变化。稀土新规不是孤立事件,它触动的是高科技产业的核心逻辑。而这场变化,不是靠喊口号就能逆转的。
真正的主动,不体现在话语上,而是在规则设定和执行能力上。中国正用一套成熟、体系化的出口管理机制,把资源安全和产业安全融合进全球博弈中。
信息来源:欧盟想与G7沆瀣一气:咱们加一块,对中国施压才有力
2025-10-15 09:23·观察者网
更新时间:2025-10-17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date("Y",time());?>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