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 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被罚321万元

8月19日,本报从信用中国获悉,由于违法占地,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日前被罚款321.8797万元。

本报注意到,经查实,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于2024年10月份擅自占用陈庄镇大湾村集体土地建220KV汇集站。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灵寿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对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处以如下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0837.74平方米(合16.26亩)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其他林地3925.99平方米、其他草地56.8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建筑物:钢结构一层生活监控舱,面积417.36平方米;钢结构一层水泵房,面积128平方米;水泥硬化地面1345.59平方米。);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建设用地(盐田及采矿用地)6854.9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50元罚款,计1028235元;其他林地3925.99平方米、其他草地56.8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550元罚款,计2190562元。合计3218797元(大写:叁佰贰拾壹万捌仟柒佰玖拾柒元整)。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灵自规罚字﹝2025﹞08-006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8-06。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北京国网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成立于2024-03-26,负责人为李佳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30105MADDR65WX9,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松阳数字科技产业园5号楼4层4003室,所属行业为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中国基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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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0

标签:财经   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北京   电力   分公司   技术   灵寿县   林地   松阳   钢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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