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获悉:截至目前,内蒙古已完成29户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本划转,划转资本由内蒙古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作为承接主体集中持有。国有企业每年按照划转股权比例向社保基金专户缴纳分红收益,目前内蒙古社保基金专户累计实现分红及增值收益突破3亿元。这意味着,内蒙古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账户分红收益突破3亿元。
为弥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基金缺口,2017年,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明确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资本纳入划转范围,统一按企业国有控股的10%进行转划,专项用于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资本划转后,在运营管理过程中,承接主体依托“监管-受托-运营”的协同机制,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提升资金运作效益,实现国有资本稳健增值,进一步增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这一过程,既体现了国有资本的全民属性,也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提供长期资金支持。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将持续强化对承接主体的业务指导与绩效监督,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红利更多转化为民生保障实效,并通过完善制度设计、优化运营管理模式,为内蒙古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杨威
编校:萨其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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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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