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激活楼市“十五条”补充措施

本报讯 9月1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山西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补充措施》,围绕促销、换购、保障、融资、供给等环节,推出15条精准举措,为全省楼市注入新动能。

《措施》明确,在促销端,围绕中秋、“金九银十”等节点,省市联动举办房博会、房展会,组织商品住房团购“进院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依托基础教育、文旅、康养、冰雪等资源优势,赴省内外精准推介,持续引流。

在换购端,全面落实国家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家装厨卫“焕新”补贴;鼓励市县通过政府补贴、开发商补助、金融机构支持、经纪机构帮卖等方式,开展“买新助卖旧”活动,对多子女家庭提高补贴比例,推动改善性需求加速释放。

在保障端,农村宅基地房屋不再计入城市住房套数;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职工同权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可提取公积金直付新房首付;贷款年限最长延至30年,对购买“好房子”试点、参加“卖旧买新”及高层次人才、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贷款额度可再上浮10%。财政可给予换购新房一定比例补贴,多子女家庭补贴比例更高。

在融资端,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引导银行合理定价;土地抵押状态下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全面实行“带押过户”。将“白名单”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统一开立在主办银行,3个月内完成账户变更;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产品、优化流程,对“好房子”试点、“白名单”项目给予专项授信,并在各类政策性资金竞争性存放中设置融资支持加分项。

在供给端,鼓励库存较大市县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性住房、人才房、青年公寓,省级财政按收购量给予补助;通过兼并重组、分割转让、专项债券回收等方式盘活闲置土地,当年回收土地原则上不再用于房地产开发。全面开展“好房子”建设试点,架空层、公共服务设施、绿色建筑外墙保温层等不计容积率,提升得房率;优化15分钟便民服务圈,确保项目与道路、水电气暖、教育、医疗、商业同步交付。对分批次建设项目实行“交付一栋、验收一栋、办证一栋”,率先实现“房证同交”。(贺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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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22

标签:财经   山西   楼市   措施   住房   比例   家庭   试点   融资   首付   市县   土地   项目   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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