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史笔记376 :福利国家如何在欧洲逐步崛起?


1、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工人阶级的权益诉求通过大规模罢工浪潮得到充分表达。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和妇女进入公共领域,工人对生存尊严的渴望日益强烈。1906年法国约40万工人罢工要求8小时工作制;德国鲁尔地区在1905年和1912年爆发矿工大罢工;西班牙罢工人数从1910年的3.5万激增至1913年的8.4万。英国在1911年爆发全国铁路工人大罢工,次年矿工跟进罢工,各地小规模罢工此起彼伏。更值得关注的是罢工的政治色彩日益浓厚:1907年布达佩斯"红色星期四"总罢工要求男子普选权;1906年汉堡"红色星期三"示威反对投票权限制;1914年圣彼得堡总罢工直接向沙俄政府施压。这些罢工不仅是经济诉求的表达,更成为工人阶级争取政治权利的重要方式,标志着工人运动从单纯的经济斗争向政治斗争转变。

2、欧洲工会的发展源于工人从分裂中汲取的深刻教训。1855年苏格兰矿工亚历山大·麦克唐纳在拉纳克郡罢工中痛切指出"矿工内部的分裂帮了矿主的忙",呼吁成立统一的工会组织。这一理念逐渐落地:1863年英国全国矿工协会成立,1868年英国工会联盟诞生,其组织基础比早期工会更为稳固。1860年罗伯特·阿普尔加思创立的"木匠和细木工联合会"成为"新型工会"的代表。尽管雇主多方阻挠,英国工会力量不断壮大,会员数从1890年代的150万增至1900年的250万,1914年突破400万。工会的发展不仅体现了工人团结意识的觉醒,更标志着工人阶级从自发斗争走向自觉组织的重要转变。

3、西班牙工会的成长历程充满艰辛。1910年,"阿斯图里亚斯社会主义矿工联盟"在雇主摧毁的地方小工会废墟上崛起,成为"劳动者总联盟"的重要分支。劳动者总联盟自1888年成立时的3355人发展到1910年的4万人,1914年因各地工会纷纷加入而增至近12万人。然而,工会运动内部出现分化:1910年成立的全国劳工联盟奉行工联主义,主张通过总罢工推翻资本主义政府,特别受到铁路工人和电工的支持。尽管工会力量有所增长,但会员仍只占工人总数的小部分,面临着雇主压制和内部竞争的双重压力。西班牙工会运动的发展道路反映了该国特殊的政治社会背景和工人阶级的觉醒过程。

4、德国工会的发展陷入"规模壮大但力量薄弱"的悖论。截至1914年,德国已有200多万工人加入工会,但通过集体谈判达成的协议寥寥无几。即使在鲁尔地区矿工力量最强的1910-1911年,也仅有40%矿工入会。更严重的是工会运动的内部分裂:为抗衡主导的社会主义工会,天主教和自由派工会相继成立,雇主还资助"黄色"工会与罢工者对抗。德国雇主普遍坚持"自己决定薪酬和工作条件"的原则,拒绝给工会谈判空间。这种分裂状态严重削弱了工人阶级的集体行动能力,使得德国工会虽然规模可观,却难以形成有效的议价力量。

5、瑞典在劳资关系领域开创了独特的"共识之路"。1906年,瑞典雇主和工会的全国性组织正式相互承认,这在当时的欧洲极为罕见。与其他国家工会与雇主的激烈对抗不同,瑞典劳资双方通过理性博弈找到了平衡点:工会不追求激进对抗,雇主也放弃绝对控制。这种共识模式的建立得益于瑞典特殊的社会结构和政治文化,其中工人阶级组织的高度统一和雇主的理性妥协都发挥了重要作用。瑞典的劳资共识为后来福利国家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也成为其他国家效仿的典范。

6、法国工会发展面临独特困境,催生了激进工联主义。1895年成立的"劳工总联盟"反对与政党结盟,领导人埃米尔·普热宣扬"破坏手段"和总罢工。然而罢工屡遭失败,主要原因包括经费拮据和成员多为改良主义者。"劳动交易所"组织在1901年已达74个,虽然其灵魂人物费尔南德·佩卢蒂埃称之为"国中之国",却依赖政府补贴生存。法律限制也严重束缚工会行动:1864年罢工合法化、1884年工会合法化后,工会仍面临诸多法律障碍。法国工会的困境反映了该国工人运动在激进理想与现实约束之间的深刻矛盾。

7、早期社会立法的推进源于"公共安全"与"公众同情"的双重动力。法国19世纪60年代发生的火车司机因连续工作38小时昏睡事件,让政府意识到工人过劳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公共安全隐患。这促使政府在1891年促成"每天不超12小时"的协议。英国的立法则更多体现公众同情:1860和1872年《煤矿管理法案》设立安全措施并派遣督查;1880年立法规定雇主对工业事故负赔偿责任。这些早期立法虽然零散,但标志着国家开始介入劳资关系,为现代福利制度奠定了基础。

8、俾斯麦推行的"国家社会主义"开创了欧洲福利制度的先河。19世纪80年代,这位"铁血宰相"明确表示国家必须"通过立法和行政手段满足工人阶级的合理愿望"。1883年引入医疗保险,建立疾病基金;1884年推行工伤保险;1889年设立老年及残疾退休金。这些制度都获得国家大力资助,其中疾病基金到1885年已覆盖430万工人。俾斯麦的社会改革虽然带有保守主义色彩,旨在削弱社会主义运动的影响力,但客观上建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对欧洲各国产生了深远影响。

9、俾斯麦下台后,德国福利制度继续扩展。1890年禁止女工和青少年上夜班,并立法限制工时。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德国疾病保险覆盖1500万人,工伤保险覆盖2800万人,100万人领取养老金。然而制度存在明显局限:养老金仅适用于70岁以上男子,而19世纪末仅27%男性工人能达到这一年龄。这种设计缺陷暴露了早期福利制度的保守性,其首要目的是维持社会稳定,而非真正保障工人权益。德国福利制度的发展轨迹体现了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过程中的矛盾与妥协。

10、匈牙利紧随德国步伐,逐步建立基础福利框架。1884年建立工厂督查机构,迈出工业监管第一步;1900年推行义务医疗保险,到1911年已覆盖100多万工人;1907年建立强制工伤保险,为工伤者提供最多10周免费医疗和带薪病假。这些措施在当时具有进步意义,特别是工伤保险制度减轻了工人的举证负担。匈牙利福利制度的发展既受到德国模式的影响,也反映了奥匈帝国特殊政治结构下的社会改革需求。

11、瑞典和意大利根据本国特点开展了各有侧重的福利探索。瑞典较早关注医疗保障,1891年政府开始为医疗保险拨款,1913年建立欧洲第一个全面医保制度。意大利则聚焦养老保障,1898年建立政府资助的养老金基金。两国的探索都突破了传统慈善救济模式,体现了国家在社会保障中承担责任的新理念。这种差异化发展路径反映了欧洲各国在建设福利国家过程中的多样性和创造性。

12、法国的福利改革虽然被寄予厚望,但起步颇为艰难。1910年推行的工人退休金制度被众议院报告员称为"第三共和国最伟大、最完美的改革";1905年颁布法律规范养老金和疾病补助;1898年建立国家资助的事故赔偿制度。然而现实执行效果有限:符合退休金条件者中仅1/3支付了自己应付的金额。法国福利改革的困境反映了该国政治社会的特殊性,包括个人主义传统深厚、政治派别分歧严重等因素。

13、英国自由党政府推动的福利改革具有里程碑意义。1906年执政后,既出于社会良知,也为防止工人倒向社会主义,推出系列创新措施:1908年建立养老金制度;1909年设立劳动交易所并改善住房标准;1911年推出涵盖疾病补助和失业救济的全民保险制度。这些改革彻底改变了1834年《济贫法》的惩戒性救济理念,确立了福利作为公民权利的新原则,为英国福利国家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

14、世俗济贫制度的兴起标志着福利供给模式的重大转变。英国中产阶级妇女奥克塔维娅·希尔开创"示范住房"运动,1869年引进德国埃尔伯费尔德济贫制度。这种制度通过督查员查访穷人、核实家庭状况、帮助就业等方式,将济贫工作从教会转向世俗机构。荷兰的转变更为明显:国家负担的济贫开支从1855年的40%增至1913年的57%;1901年实施《公共健康法》《住房法》《工伤法》,全面接管教会的济贫职能。这一转变反映了工业化进程中传统救济模式的失效和国家责任的强化。

15、福利国家的崛起本质上是对社会主义挑战的政治回应。19世纪末20世纪初,社会主义思想在工人阶级中广泛传播,其激进主张使保守派和自由派感到威胁。福利国家通过提供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赔偿等实质性利益,增强了工人对现有社会的认同,有效削弱了激进革命的基础。这种"以福利防激进"的策略确实取得了预期效果,使得福利国家不仅成为民生保障机制,更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智慧。这一政治逻辑深刻影响了20世纪欧洲社会的发展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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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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