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网9月10日讯,经查,位于邹城市润富万豪嘉园13号2单元楼顶西侧建设的砖混结构房屋,建设面积约33.81平方米,经向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该建设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相关建设手续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属于违法建设。
因目前无法确定该违法建设的单位、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现公告如下:
请该建筑物的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审批文件等材料,到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钢山中队主张权利,进行陈述、申辩并配合调查。
逾期未主张权利,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我单位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该违法建设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依法拆除)。
请相关权利人自行清理存放于上述违法建设内的财物;逾期不清理的,造成的损失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钢山中队(邹城市峄山路1369号)
邹城市综合行政法局
2025年9月9日
编辑:邹城网、来源: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享城市新鲜事# #济宁头条#
更新时间: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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