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抗战遗址有多少?保护它们又遇到怎样的难题?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的展示品。(摄影:方圆记者 王丽)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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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战14年里,

共产党领导下的八路军、新四军、

东北抗联、华南抗日纵队、

陕南人民抗日第一军等

武装力量浴血奋战、抵抗日本侵略者

也为我们留下了无数珍贵遗址、纪念设施

这些遗址见证了中华民族抵抗外侮、

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奋斗史

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民族精神

我国现有多少抗战遗址呢?

这些抗战遗址的保护

又遇到怎样的难题?

多元制度保护抗战遗址

我国现有多少抗战遗址呢?目前并未看到确切的总数。这场全民战争留下的遗存恐怕是数不胜数的——百姓家中保存的老物件、门口的老树、村后的山梁沟壑都藏着无数感人的抗战故事。近年来,各级政府对抗战遗址的统计和保护非常重视,进行了不少摸底、普查和分级核定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一共开展了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普查对象就涵盖了抗战遗址和文物。第四次普查于2023年11月启动,计划2026年6月结束。此次普查到目前已经新发现了不少抗战遗址,比如黑龙江省黑河市新发现抗战类遗址遗迹37处,其中包括12处与抗联相关的遗址遗迹、24处罪证类遗址遗迹和1处前苏联红军烈士纪念塔。2025年8月29日,国务院公布第四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名录,至此我国的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达到294处。

保护抗战遗址的规定分布于很多法律法规中,如文物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爱国主义教育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

近年来,很多地方颁布了不少有针对性的立法以保护并利用本区域抗战遗址,比如2015年实行的《重庆市抗日战争遗址保护利用办法》,而更多的抗战遗址保护则是规定在对革命资源综合进行保护的法律文本中,比如《陕西省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条例》《吉林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等。

司法机关对于抗战遗址的保护,展现出从重视办理个案,到办理个案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的预防和社会效果发展的特点。对于2025年第四次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37处抗战类遗址遗迹,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据相关法律,已经发布了《抗日战争遗址司法保护令》,提出“保护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依法惩治”的原则,以司法力量为抗战遗存筑起“防护墙”。

检察工作督促遗址保护升级

然而岁月流逝,不少抗战遗址也不可避免地出现年久失修,甚至是疏于管理而损坏、遭遇非法侵占等各种问题。

山西省宁武县阳方口火车站附近,一片残垣断壁在荒草丛生、垃圾成堆中默然矗立——谁能想到,这里曾是八路军与日寇激战之处。1940年8月,百团大战中,八路军第120师独2旅714团突袭日军据点阳方口火车站,激战一夜大获全胜。但是现在,这里既无保护标志也无说明,若是继续无人照管,只怕还面临垮塌的风险。对遗址完成调查后,当地检察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并联合各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督促其依法履职,保护抗战遗址。

阳方口火车站遗址的情况并非个例。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是抗战时期晋绥根据地核心区域之一。2025年4月,离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收到相关线索后,迅速来到抗战遗址、第二战区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旧址(战总旧址)查看。当时,这所黄土墙的农村院内积满了枯枝落叶,石块和木头横竖乱堆,还有一些私搭乱建,文物保护所需的“三防”(防火、防盗、避雷)设施不齐全。离石区检察院随即向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保护职责。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办理了不少抗战遗址保护案件。检察机关通过实地调查、磋商沟通、提起公益诉讼、制发检察建议的方式,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对抗战遗址加强保护和管理。

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也意识到,抗战遗址年久失修的情况有可能具有一定普遍性。于是在办案的同时,有些检察院就发起了革命遗址(包含抗战遗址)专项工作,采取摸家底、全区域巡查等方式,尽可能全面了解、掌握革命遗址的现状。针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办理了一批革命遗址(包含抗战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

离石区检察院检察官说,他们在办理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旧址保护案的同时就发起了对区内所有抗战遗址现状的摸底工作。检察官发现,不少遗址年久失修,有的已经比较难辨认甚至近乎湮灭,有的已经在地图上消失了。为了准确确认,检察机关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多方走访调查,对17处遗址及设施完成确认并记录其现状、问题。2025年7月22日,离石区检察院对负有监管保护职责的单位制发了检察建议,建议其制定具体措施,消除隐患,落实保护责任人制度,及时排查问题、检查监督。

202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以下简称最高检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抗战遗址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的办理“一是涵盖领域丰富,真实反映抗战历史。二是突出‘诉’的刚性,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凝聚多方合力,推动问题系统治理”。

据统计,2023年至2025年上半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英烈保护保护、红色文物保护、革命遗址旧址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2243件,其中抗战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3件,共保护49名英雄烈士(包括个人和群体)的名誉荣誉。

在办案实践中,各地检察机关不断总结经验,深究案件发生的根源,研究案件所反映出来的遗址管理问题,摸索高质效办理抗战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及保护遗址的更好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王山寨抗日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其中有代表性的一例,并入选此次最高检抗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厘清管理职责,

让保护责任落到实处

王山寨遗址是洛阳保卫战的重要组成部分。1944年6月,日军进犯王山寨,守寨军民死战不退,500余人牺牲。1995年,王山寨抗战遗址成为洛阳市重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然而近年来,王山寨村寨墙被侵占损毁,碑体遭涂鸦侵蚀,附属建筑墙体开裂。

2025年4月,洛龙区检察院调查发现,洛龙区文广旅局与洛龙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交叉,相互推诿,导致纪念碑亭陷入“三无”状态——无保护单位、无保护范围、无管理标识,因此纪念设施及遗址当时只能由村民义务管理。

吕梁市离石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对区内17处革命遗址摸排时也发现了相同的问题。离石区检察院检察官说,有些遗址管理会出现“多头管理”与“无人负责”并存的问题。

以一所烈士楼为例,该楼属于明代建筑,当属文物遗址,应归文旅部门管理,但由于我党我军在战争时期在这里生活战斗而具备了红色基因,所以也归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管理,这就出现了“多头管理”的情况。

相似情况也出现在云岭保卫战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中。办理此案的安徽省泾县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由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保护力量不足、保护措施论证周期较长,云岭保卫战主战场“汀潭阻击战遗址”的抢救性保护工作未能有效落实。加之,山区自然与人为因素的影响,检察官进行调查时发现部分战壕已经形成了塌陷挖断的损坏。

在办案中,为明确遗址保护的必要性、明确职责、高效落实措施,2024年5月8日,泾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当地村民代表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召开听证会,各方基本达成一致意见。5月10日,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行政机关则立即多方筹措、投入资金对遗址进行保护。

洛阳市洛龙区检察院采取了相似的做法。为了理清责任、达成共识,在办理王山寨抗战遗址保护案过程中,检察院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人民监督员共同参与。在听取历史背景和调查报告后,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对于遗址保护,洛龙区文广旅局与退役军人事务局均负有不可推卸的保护责任,必须摒弃分歧、协同履职。2025年5月21日,两份检察建议书同时送达这两个部门,两个部门最终联动完成了修复工作。

建立多方协商机制,

高质效办案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的展示品。(摄影:方圆记者 王丽)

通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议、听证会、现场会等协调方式,检察机关推动各相关行政机关、单位的沟通协商,理清遗址保护职责,将案件涉及的问题明细化、清晰化,也督促整改措施更具可操作性。我们在很多抗战遗址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案中都能看到类似的经验。

在阳方口火车站遗址保护案中,宁武县检察院在制发检察建议后,也是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召开现场办公会的方式,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加快履职,高质效完成了修缮工作。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检察院在办理紫荆陕南抗日第一军旧址保护案时,也曾与相关部门多次沟通,进行座谈,了解实际整改中可能存在的困难,从而推进整改措施的有效落地。

天津市的八路军宝坻赵各庄地区战斗遗址也曾遭遇管理疏忽。今年3月,天津市宝坻区检察院依法向该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整改期间,检察院持续跟进,联合北京军事检察院、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属地镇政府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在抗战遗址召开现场会议,会商监督整改事宜,凝聚各方共识,确保高质效整改。

正如最高检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所说,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贯彻公益诉讼预防性保护理念,运用技术手段赋能法律监督,突出“诉”的刚性监督作用,破解抗战英烈保护突出难题。在实践中,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公众参与、深化军地协作,凝聚保护共识和合力,主动邀请关注抗战红色资源保护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参与办案,共同捍卫英烈荣誉。同时,积极探索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新路径,在督促保护修缮抗战文物的过程中,注重挖掘文物精神内涵,充分释放红色资源的激励涵育作用。

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行政、检察、公众的共同努力,但各方的沟通也不一定每次都是顺畅无阻的。有检察官笑言,刚开始时,检察机关的工作甚至会被误解为“来找茬儿、挑刺儿的”。

离石区检察院在办理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旧址保护案时,一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坦言,一开始,检察机关发来建议让他感到“压力很大”,修缮资金一直有缺口,维修有难度,他也很无奈。

然而一个月后,这位负责人拿着这份检察建议,在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下,获得了财政批复的133万元修缮款,立即启动了战地总动员委员会旧址的修缮工作,一下子解决了多年的困境。这位负责人也对检察工作有了重新认识,他告诉《方圆》记者:“这份检察建议帮我们撬动了僵局,协助我们推进了工作,真的非常感谢检察院的工作。”

“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都是想把遗址保护好,把职责履行好。”一位检察官说。

记者在进行调查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会向记者表示感谢检察机关:“有了检察机关的介入,维修经费审批起来都容易多了。”检察官也非常体谅行政机关的不容易:“他们难处不少,不光资金紧张,要筹钱,维修难度也大,涉及专业问题,还需要进行方方面面的协调。”

“将心比心,办法总比问题多。”一位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其实跟群众的沟通也是一样的道理。有的村民在一些旧址所在老院里存放建筑木材、私搭窝棚,一开始他们觉得检察官的清理要求莫名其妙:“老宅子空着多少年了,我放点东西也碍不着谁,凭啥让我搬?”可是当检察官、工作人员把当年发生在这里的抗战英烈故事讲给他们听,把相关法律解释清楚时,很多人非常震惊,不仅配合清理遗址,甚至还主动申请做志愿者,加入保护遗址的行列。

维修资金仍是重要问题

在《方圆》记者对抗战遗址保护的调研采访中,“资金”是被提及较多的字眼。

“目前资金缺口还比较大,检察建议制发后,因为专项资金不到位,整改时间也比较长,保护措施就难以开展。”一位公益诉讼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

尤其是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全国重点保护文物专项资金,从立项到实施,经历的流程多、时间长,与维修的迫切性有时会产生一定矛盾。经济条件较宽松的申请单位,在申请专项资金的同时会尽量筹措钱款,先解决最急迫的问题。

洛阳市上徐马村红色交通站保护案的资金就较为紧张,2025年4月,洛阳市高新区检察院在向属地政府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后,在协助属地政府和文物管理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专项修缮资金的同时,发动镇政府走访返乡爱心人士、爱心企业募捐了部分资金,也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在相当程度上弥补了资金缺口。同时,检察院协助地方政府动员红色交通站左右两侧邻居,对各自房屋进行整修,尽量保证了红色交通站周边原始风貌。

在云岭保卫战战场遗址保护公益诉讼案中,群众的捐款也起到了重要作用。安徽省泾县云岭镇政府在接到检察建议后,立即投入了近5万元用于汀潭阻击战战场遗址抢救性修复,同时当地群众也主动筹措资金16万元用于遗址所在山场及周边的管理和维护。

有些遗址保护涉及产权问题

除了资金和管理问题,在抗战遗址保护的过程中还遇到不少产权问题。

湖北省红安县素有“第一将军县”之称,革命遗址非常丰富。2024年8月,红安县检察院在办理红二十八军新兵营招兵处旧址保护案时发现,该旧址不仅环境杂乱,而且存在建筑损坏、漏水渗水等诸多现象,部分木柱也被白蚁蛀食损毁,甚至横梁上还有马蜂窝,管护缺位。早在1988年,该旧址就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安全隐患难道一直无人发现吗?

“我们在多次走访沟通后得知,相关单位早已制定了修缮方案,但因旧址产权复杂和资金问题,修缮工作一直无法开展。”办案检察官说,该旧址房屋由4户产权人共同共有,有的产权人对文物保护积极性不高、不愿修缮,有的则要求政府补偿一定费用,无法达成一致,导致修缮工作无法推进。

文物保护是公共利益,但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也要保护。文物保护法第32条规定,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负责修缮、保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予以补助。不可移动文物有损毁危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具备修缮能力但拒不依法履行修缮义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给予抢救修缮,所需费用由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承担。

虽然法律有规定,但私人产权和公益保护之间具体如何平衡,依然是个难题。为尽快解决红二十八军招兵处旧址问题,红安县检察院联合镇政府、县文旅局与产权人进行沟通。村支书负责讲述革命故事,检察官则依据文物保护法等释法说理,说明其负有修缮义务。

经过耐心的工作,镇政府承诺支付象征性补偿金,产权人移交钥匙并配合管理,县文旅局争取到专项资金修缮,产权人可优先参与施工监督,实现了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平衡。目前红二十八军招兵处旧址已完成修缮。

《方圆》记者调查发现,革命遗址房屋院落的权属,有的属于国有,有的属于集体,有的属于私人,因历史原因还有的甚至是几种产权交织在一起。复杂的产权往往给保护及修缮工作带来不小的障碍。

也有一些主管单位,在遇到抗战遗址非国有产权问题时,采取了一些措施,相对比较彻底地解决了问题。2024年3月,山西省神池县检察院在办理八路军120师指挥部旧址保护案件时,也遇到复杂的产权问题。相关部门在厘清文物权属后,通过置换补贴方式依法取得指挥部旧址所在院落所有权,后续的修缮和保护工作自然推进顺利。

北京市的焦庄户村地道战遗址的保护工作做得非常好,已经建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遗址纪念馆工作人员告诉《方圆》记者,地道如果长期得不到维护,容易坍塌。地面住户的生活用水长期渗入地下的话,也会给地道造成影响。1987年,相关部门就对焦庄户地道进行了抢救性保护。对于对应的地面住户,相关部门秉持协商与自愿的原则,以给予补偿款和宅基地的方式,征收了大部分地面房屋的权属。

“当然,也有个别人家不愿意离开原宅,我们也尊重他们的权利。”工作人员指着不远处的几座住宅说,他们现在依然住在这里。

“如果遗址建筑产权属于私人,权利人在行使如修缮、改建、转让等权利时,检察机关既要介入保护文物也要尊重合法产权,需要格外谨慎。”离石区检察院的检察官说。

尽管遇到不少困难,在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抗战遗址获得了日益完善的保护。

在9月1日最高检举行的“铭记抗战历史 传承抗战精神”检察公益诉讼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说,检察机关将聚焦侵害抗战英烈名誉荣誉、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缺失以及抗战遗址、抗战文物保护不力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通过高质效办案,使尊崇英烈成为全社会的法治共识。

本文杂志原标题:《永不磨灭的红色记忆》

编辑丨黄莎 王丽设计丨刘岩记者丨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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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9-18

标签:历史   遗址   难题   我国   检察院   离石   检察官   旧址   检察机关   方圆   文物   公益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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