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乡市,原阳县是行政区划行列中的下辖县之一,而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则是直属于新乡市本级的功能区之一。
近些年来,包括开发区、新区在内的管理体制改革已被越来越多的地区实行,只是具体的措施不同。其中“区政合一”也是极具代表性的方式之一。
在新乡,新乡市级是否能将平原示范区与原阳县的关系调整为“区政合一”?
提及这个问题,不少网友肯定觉得既突兀又疑惑,“区政合一”是什么模式?平原示范区本身就位于原阳县境内,还能怎么“合一”?
何为“区政合一”?很稀奇吗?
“区”即开发区、新区等其他类型的功能区,“政”即行政区,“合一”即功能区的管委会与所在行政区的政府合署办公,形成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模式;两者的空间范围套合成完整的行政区划范围或大于行政区划范围。
放眼全国范围,这种模式并不稀奇,并且正被越来越多的城市采用。单就河南省内而言,安阳的安阳高新区就与文峰区“合一”、安阳示范区与安阳县“合一”,今年新挂牌的中牟新区则与郑州的中牟县“区政合一”。
在新乡市,平原示范区与原阳县在现阶段是“区政合一”的模式吗?
结合目前的管理体制来看,并不是
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虽然整体位于原阳县境内,但并非原阳县的下级,也不等同于原阳县,而是直属于新乡市本级并由市委、市政府派出党工委、管委会直接管理。而剔除被示范区代管的区域后,才是原阳6县的实际管理范围。
假如示范区与原阳县采用“区政合一”模式,那么原阳县政府即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原阳县即平原示范区,反之亦然。
为什么说新乡可以将平原示范区与原阳县调整为“区政合一”的模式?
一、平原示范区从原阳县代管了6座乡镇和街道,使得原阳县的实管范围小于行政区划范围
单从行政区划来看,这里确实只原阳县,但在实际运行中,原阳县境内包含了原阳县的实管区、平原示范区这两大实体。
再结合空间范围来看,示范区的位于原阳县西部,并代管着龙源、原武、师寨、韩董庄、祝楼、桥北这6座乡镇和街道。这些区域组成的范围虽然不及原阳县的实管区域,但起步区(主要在龙源街道和原武镇)的开发建设力度颇大,现阶段的建成区规模已接近原阳县城。
如果两者“区政合一”后,既意味着原阳县的实管范围可以重新等同于行政区划范围,又意味着平原示范区的范围扩大至原阳县全境。
二、有利于打通两者的各种资源,依托两者不同的分工实现深度融合
在现今各自运转的模式下,平原示范区虽然自成一体,但其功能区的身份使其并不能拥有一套完整的机构,所代管的区域根本做不到所有事务皆与原阳县脱钩,“这件事属于示范区,那件事属于原阳县”的情况依然存在。
原阳县作为一个正式的行政区,四大班子和各种、各种事务职能齐全。如果两者“合一”后,目前分割开的事务会重回一个系统。
按照其他地区的经验,发展经济、开发建设相关的事务继续以示范区的身份承担,毕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是河南省独有的功能区,在省内有自己独有的政策。涉及行政、社会、司法等领域的事务以原阳县的身份承担,毕竟它才是正式的行政区。
更新时间:2025-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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