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3岁女童遭多名幼师长期虐待致精神障碍”的新闻引发舆论强烈关注。据报道,辽宁盘锦一名女童自去年10月起身上频繁出现淤青,其家长在今年3月通过监控发现,孩子竟被教师在房间内推头撞墙、扇打耳光。更令人震惊的是,已有视频证据显示,该园多名幼师长期、多次对幼儿实施扇巴掌、撞头、脚踹、手掐等暴力行为,情节恶劣,手段残忍。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已作出回应:涉事幼儿园于5月15日被关停,法人被永久禁止从事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工作,涉事教师均被开除。公安机关也已介入,对4名工作人员作出行政拘留,其中1人转为刑事拘留。
事件本身令人痛心,而施暴者的行为不仅严重违背师德,更践踏了职业与人性底线。幼儿园作为儿童认知世界的第一课堂,本应是安全、温暖的成长空间;教师更应是启迪心智、守护童年的引路人。当施暴成为“日常”,孩子所承受的不仅是身体的伤害,更是深层次的心理创伤,其影响可能伴随一生。
在愤怒与震惊之余,我们必须追问:为何在监控覆盖之下,教师仍敢公然施虐?从视频中可见,施暴者动作熟练,其他教师也并未制止,反映出暴力行为在该园或许已成为某种“常态”。如果监控仅成摆设,监管长期缺位,施虐者便有机可乘。尤其面对表达能力有限的幼儿,施暴者更易有恃无恐。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涉事人员法治观念的淡漠,更折射出幼儿教育在监管机制、师德建设等系统层面的漏洞。
我国《刑法》中设有“虐待被看护人罪”,对情节恶劣的看护人施虐行为最高可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现实中亦不乏相关判例。然而,法律的存在并未阻止悲剧的发生——究竟是施暴者法律意识缺失,还是心存侥幸、知法犯法?无论如何,强化幼教从业者的法治教育与伦理规范,已是当务之急。
更值得警惕的是园方在事件中的态度。面对家长质疑,教师竟以“和孩子闹着玩”为由搪塞,反映出涉事幼儿园在管理上的严重失职。园方是否尽到聘任审查、日常监督与师德培训的责任?教育主管部门的常态化巡查是否真正落地?如果监管长期虚设,制度持续失灵,那么施暴行为便难以从根源杜绝。公众的质疑不仅指向个别教师,更指向整个失守的监管体系。
放眼全国,类似虐童事件屡有发生。今年6月,湖南株洲某幼儿园再现教师体罚幼儿事件;此前江西、安徽等地也相继曝出相关案件。这些个案共同揭示出当前学前教育体系的结构性问题:一方面,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足,民办园比例高、质量参差,监管未能同步跟进;另一方面,幼师队伍待遇不高、专业培训不足、心理支持缺位,职业倦怠与情绪失控风险加剧,易诱发极端行为。
杜绝虐童悲剧,不能仅依靠事后追责,更须从制度层面构建预防与保障体系。例如,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提升教师待遇与职业尊严;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园内监控与教育部门实时联网,并适度向家长开放,实现监督透明化;同时,严格教师准入门槛,将心理评估与师德表现纳入考核体系,并建立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实施虐待者终身禁业。政府、园所、社会多方协同发力,才能真正筑牢儿童保护的制度防线。
保护儿童,是文明的底线。对虐童行为零容忍,既是法律的刚性要求,也应成为社会的普遍共识。唯有严惩施暴者,落实监管责任,重建教育信任,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原标题:《上观时评|幼师虐童事件再发,杜绝此类行为不能仅靠事后追责》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谢飞君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曹立媛
来源:作者:陈永建
更新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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