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25年8月29日,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非法采矿案,在河南省灵宝市朱阳镇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次活动邀请灵宝市政法委领导、灵宝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灵宝市有关矿产企业代表,村民群众代表等约500人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司法公信力。
2023年10月份至2024年5月期间被告人王某峰、王某力、闫某某组织多名工人在灵宝市朱阳镇王家峪断头崖废弃坑口内使用发电机、抽水泵、提金剂、火碱、活性炭等设备,以堆浸法非法采矿(俗称洗洞子),使用活性炭提取黄金后带出坑口带至加工点冶炼成黄金,期间非法采矿销售黄金价值1463420元。本案经过庭审,法院当庭作出公开宣判,三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矿产资源属于国有资源,并非“取之不竭”,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开采。案件中,被告人为了获取眼前的利益,私自开采矿石非法炼金,其行为不但扰乱了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秩序,更会给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严重破坏。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通过对此案件的公开审理,有效公开宣传对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规定,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监督、抵制非法采矿的良好氛围。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下一步,洛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将持续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努力为绿水青山保驾护航。(武丹丹)
【编辑 滢滢】
更新时间: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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