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在的湖南城市格局来说,肯定是长沙一家独大,且形成了巨大虹吸效应。
如果我们追溯湖南城市发展两千多年的历史,我们就会发现,长沙一家独大的时间并不长,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咱们讨论的范围从战国后期开始,至于那些商时期的聚落,更多是资源采掘型据点,不具备区域性影响力,不在讨论范围之列。
战国初期,楚国渐渐将湖南纳入势力范围,并将越人和“荆蛮”等逼入湖南南部和山区。楚人主要是先进入洞庭湖湖区和周边(当时洞庭湖水面很小),再沿湘江和沅江两条大河渐渐渗透,因此,湖南早期城市首先出现在洞庭湖周边和这两条大河及其支流的岸边。屈原在《楚辞》中提及最多的也是“沅湘”这两条河,尤其是沅水。比如罗子国,就位于湘江流域。这里做一个说明,当时洞庭湖尚未形成规模,汨罗江先汇入湘江,是湘江支流。唐朝的时候,汨罗江和湘江才彻底分开,单独注入洞庭湖。
关于战国时期,今湖南地域出现的城市,我专门写了一篇《罗国和汨罗江,湖南境内在战国时就已出现的地名有哪些?》,这里就不复述了。
我们从秦朝说起。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今湖南境内实际上是““沅湘分治”局面。这样格局有三大原因:其一,这是湖南境内最长的两条河,且利于通航;其二,从湘江而下控两广,从沅江西进控云贵,历代统治者都是这么做的;其三,东北-西南走向的雪峰山实际上把湖南古代区域地理分为了两部分。
战国晚期,因抵御秦国经巴蜀和贵州从南部包抄,楚国设立了在沅江流域设立黔中郡,郡治为今怀化市沅陵县,这一点争议较少。可以说,黔中郡是湖南第一个有控制较大区域的城市。这个黔中郡控制领域应该是沅江流域,湘江流域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行政中心。
到了秦朝,历史就变复杂了。史学界以前一直认为沅江流域有黔中郡,长江流域有长沙郡,简单明了。但是,里耶秦简的出土来了个颠覆性的发现,秦简里只有洞庭郡和苍梧郡,没有黔中郡和长沙郡。
根据对里耶秦简的综合分析,史学界认为,秦初,黔中郡已经被拆解,东部并入了洞庭郡,西部并入巴郡。洞庭郡管辖范围为洞庭湖周边,沅江和澧水流域,湘江下游地区(含今长沙市),郡治为临沅(今常德)
长沙郡可能只是楚地名残留或者汉初的称谓,实际上没有存在过。苍梧郡管辖今湖南南部和广西北部,郡治先湖南南部,后迁到今广西北部全州一带。
根据以上资料,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秦以前,湖南最重要的城市在沅江流域。
汉朝时期,湖南的行政区划比较好辨析,因为《汉书.地理志》有了明确的说明。
汉初,今湖南区域一分为三,辖区进行调整。西面设武陵郡,管辖沅江和澧水流域,郡治为临沅(今常德)。东面,封吴芮为异姓王,设长沙国,管辖除今湖南郴州以外的湘江流域。另外,在今郴州地区设有桂阳郡,郡治今湖南郴州。汉初,为对抗南越国,武陵、长沙、桂阳三郡均属吴氏统辖。
汉初这样设置行政区划目的很明显,让长沙国担任将来进攻南越国的主力,有让他们两败俱伤的意思。桂阳郡则负责协助长沙国,实现两郡(国)联防。
公元前157年,长沙国传五代以后,无后绝嗣。汉景帝乘机将吴氏长沙国除国,另派自己不喜欢的儿子刘发去做长沙王。同时,为削藩,武陵郡和桂阳郡不再归属长沙国,而是直属中央。
公元前111年,汉武帝攻灭南越国,将区划进行再次调整。将湘江上游划出来设零陵郡,管辖今湖南永州、邵阳大部,和广西全州等县,郡治今广西全州(东汉迁今湖南永州)。
今湖南在汉朝实际上四郡(国)分而治之,即武陵、长沙、桂阳和零陵,一同隶属于荆州刺史部。就政治地位来说,四郡的地位是平等的。
东汉末年分三国。
在荆州争夺战中,吴国取得最后的胜利,把今湖南纳入自己的地盘,又进行了区划调整。
在原湖南四郡的基础上,东吴把长沙分拆为长沙、衡阳(治所今湘乡)和湘东(治所今衡阳)等三郡,把零陵郡的北部分出来设昭陵郡,又把武陵郡的澧水利于析出来设立天门郡(治所今慈利)。
东吴开始,今湖南有湘资沅澧四水分治的雏形。
东吴时期,今湖南区域内的各郡都属于荆州,实际上级是巴丘都督(驻地今岳阳),先后三任都督分别为鲁肃、吕蒙和诸葛瑾。
南北朝时期,南朝中的梁朝析长沙郡北部设岳阳郡,岳阳跨进郡一级行政区划。
隋朝实行郡县两级体制,在湖南省境设8郡:长沙郡(今长沙,辖区含今邵阳)、武陵郡(今常德)、沅陵郡(今怀化)、澧阳郡(今湘西)、巴陵郡(今岳阳)、衡山郡(今衡阳)、桂阳郡(今郴州)、零陵郡(今永州)。
唐朝初期,行政体制实行“道-州-县”三级体制,以雪峰山为界,东面的州被划入江南西道(道治所今江西南昌),西面的州被划入了黔中道(治所黔州,今重庆彭水)。
唐朝后期,今湖南区域被划为三大块管辖:湖南观察使,黔州黔州观察使和岭南节度使。沅江流域划入黔州观察使,湘江流域大部分为湖南观察使(治所潭州,今长沙),今郴州被划入岭南节度使。
湖南一词,应该是从这时候开始。这时候起,长沙有点脱颖而出的味道,但远谈不上一家独大。就人口而言,根据《新唐书》的数据,潭州、衡州和朗州(常德)没有太大差别,衡州的户数和人口数比潭州还略高。
宋朝,湖南又被以雪峰山为界,分别划入荆湖南路和荆湖北路。荆湖南路的辖区为雪峰山以东地区,治所为潭州(今长沙)。雪峰山以西地区,如今常德、湘西、怀化等地则属于荆湖北路。有意思的是,南宋时期,潭州(长沙)只是州,而常德和宝庆(邵阳),却分别因为宋孝宗和宋理宗的关系,升格为府,名义上的等级比潭州还高。
明朝的时候,湖南的行政区划和宋没有大的变化,各州府都直属于湖广布政使司(驻地武昌)。明朝中后期,情况有了变化。湖广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均在长沙设分司,协管湖南部分府。但分司仅仅是协管湖南部分府,并不全部州府,而且,长沙和其他府在品级上依然是一样的。这也说明一个趋势,湖广有以洞庭湖为界分治的趋势,长沙地位有一定的提升,但还不具备今天省会的地位,没有达到一家独大的地位。
长沙一家独大是从偏沅巡抚移驻长沙,两湖正式分家开始的。这一段历史详见我写的《湖南和湖北是怎么分家的,起因居然是贵州?》
纵观一下湖南的行政区划,大部分时间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行政中心,直到明朝时湖广布政使司设立,才结束以雪峰山为界沅湘分治的局面。清雍正年间,湖南独立成省,长沙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省中心。
因此,长沙在湖南一家独大,应该是从清初开始,也就300来年历史。
更新时间:2025-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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