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章柏年
早期嘉兴的工人主要由手工业工人、产业工人和店员工人三部分组成。他们的来源主要是当地的农民。如嘉善县的窑业工人,绝大多数是当地贫苦农民,全县约十万人从事窑业生产。
海盐县的盐民,也多是当地近海的农民。丝绸业的缫丝女工多是来自农村的蚕妇,针、纺织业的女工也都是就近招用从事家庭棉纺织业的农妇。由此还出现了最早的街头劳动力市场,据记载,在桐乡濮院,每天早晨有织工拽工聚集在太平巷,等待着雇主来挑选。
在近代除工商业外,嘉兴也出现了其他一些新兴行业,如各种自由职业者,包括医生、律师、新闻记者等。随着1909年嘉兴火车开通,人力车行业得以发展。
20 世纪 20年代初,嘉兴城区已有4家人力车车行,黄包车总数有200辆左右。据1936 年对平湖县市镇职业构成的调查,从事商业的占37.54%,农业占34.40%,工业占15.97%,政界占1.98%,自由职业占1.91%,地主占1.77%,军警占0.48%其他占5.95%。
平湖的情况可以推及整个嘉兴,说明从事工商业的工人人数在嘉兴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另据《海宁县志》记载,1949年海宁解放前夕,工厂多数停业,失业工人多达数千人,可见在海宁近代工人的数量也相当多。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工人深受封建主义、帝国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三重剥削和压迫。工人在政治上没有地位,生活上极端贫困,劳动条件十分恶劣,靠出卖劳动力换取低廉的工资。
如嘉禾布厂在雇用工人时,首先是招雇13岁至16岁的男女童工和学徒工,因为童工的工资比一般工人还要低,所以嘉禾布厂的女工占 90%以上,在女工中,童工占30%~40%。
嘉禾布厂实行一班制,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旺季增加到十六个小时以上,工人称之为“鸡叫出门,鬼叫进门”。工人们起早摸黑,工资却是极低的。织布挡车工是计件制,织一匹(30码)工资四角,平均每个工人每天只能织27 码,计三角六分。除去车间工头的抽头,每人每天工资只剩二角几分。学徒工六年满师,每月最高只能拿到五元钱。
禾丰造纸厂拣料工场的女工,每天面对一堆堆发出腥臭霉味的破布烂纱,夏天天气酷热,腥臭霉味熏得人透不过气;冬天冻得双手麻木红肿,裂出血。双手还会中毒生疮,痛痒难当。拣料女工不仅工资低廉,而且没有基本的劳动保护。
在如此污浊的空气中工作,连口罩都没有一只。女工生病也得上班,重病也要硬撑着否则就会被资方辞退回家。女工倘有怀孕,得用布带勒紧肚子,唯恐被工头看出而丢掉饭碗。怀孕女工因此流产于工场或途中时有所闻。
裕嘉分厂前工场的缫丝工人,在门窗闭塞的阴暗车间里整日操作,夏季闷热难忍,冬天水汽蒸人,两手在高温煮茧水中浸蚀,时常溃烂,苦不堪言。资本家还巧立名目,制定各种罚款条规。什么“白花未拾起”“轧梭”“断经断纱头”“抽烟喝酒”,甚至“男女谈笑”都要被克扣工资。
工人们本来工资已经极低,还要“孝敬”把头,每天实际所得不过二三角而已。而当时的商品行情,糙尖米每担八元,菜油每斤一角,大绸每尺四角五分,葛布@每尺三角……一天工资只能买一尺布。
大批从事窑业的窑工按工种分坏工、烧工和运输工。坏工的工资不固定,一般每人每日工资二角五分左右。烧工和运输工都是正式工。烧工人数不多,每个窑墩雇用正、副烧工各一人,杂差一人,烧工每人每月得六至八元。
运输工又分三种:
第一种由坯场运到窑场,每人每日约得二角:
第二种由窑场搬进窑内并装好或将烧制成的砖或瓦运出窑墩,此类窑工分班次劳动,每班负担四五个窑墩的搬运任务,轮到当班时,每人每日可得一元或多于一元,轮不到当班时,劳动就没有工资;
第三种是运销工人,将烧成的砖瓦运销到各个市场,此类工人的工资随运费的多寡临时规定,一般全年工资亦不过四五十元。
坏工、运输工劳动强度大,装坏出窑的运输工和烧工在烈火高温下工作,而且窑工一般雨天停工,无工资可拿,所以累死累活,所得工资亦只有二三口之家勉强温饱。如不幸工伤病痛,不能出工,便分文不得,全家只好挨冻挨饿。
制盐工中,“盐民”生活比“卤民”好一些。“盐民”有部分资金,因非薄具资本不能制盐营业,如煎灶设备、盐仓修盖以及粮税负担等。制盐因受天气的支配,全年业务仅七十天。
在煎盐期中,不论产盐多寡,每天应缴公盐一千九百斤于盐厂。剩盐每担扣除工本获利四角,收入甚是微薄。若剩盐稍多,倘遇警士查获则以藏蓄私盐罪之,难免刑狱之灾,较诸农民生活更为困难。
“卤民”经济状况较“盐民”又低一等。“卤民”多为贫无立锥之地,于无可谋生之中,择海滨荒地,砌筑卤漏场所,提取盐卤,以维生计。全部工作日期,亦受天时限制,平均每年仅四五次而已。如每次产卤三十担,亦只获纯利一元。如以每年五次计算,盈利不过五元而已。还要卤漏纳税,添置器具,均在这五元开支中,“卤民”生活之艰难可以想见矣。
袜业工人的工资根据不同的花色、品种略有不同。男袜每打工资二角八分,摇罗纹每打另加八分,尖脚袜每打三角二分。操作特别勤快、技术较好的工,每月可得二十余元,次者十余元,一般的都在七元左右。所以袜业工人的生活,仍然是很艰苦的,可谓“一天到晚做,腰酸胳膊痛,袜子富人穿,袜工日难过”。
商号聘用工人,学徒制与聘用制并存。传统学徒制薪酬极低或仅供食宿,故常有学徒出走的情况发生。聘用制按时支取薪酬但均要求“有殷实铺保”。据1946年7月24日《嘉区民国日报》所载启事,有邓中兴钟表店招收两名初中毕业,国文英文、算数样样精通的练习生,要求在店中练习四年,“按月津贴糙米一斗”。
嘉兴最早的工人罢工,可以上溯到道光二十八年(1848),嘉兴、秀水两县香作场的300 余工人为增加工资进行罢工斗争。当时香作场的工人每日工资为七十五文,而每斗米价为五百七八十文,柴价每斤六文,盐价每斤七十文,油价每斤二百二十文,香作场工人一天的工资只能买到一升三合的米。
面对工人的罢工,香烛业店主联名把工人告到官府,称“职等均在郡城内外开张香铺。缘各铺作司逐年勒加工钱。今有薛大昌为首,又复图加。敛钱开戏,霸停工。奉嘉邑主提案讯惩枷示,谕令各作开工”。
随有秀水县令张廷楷等出劝各店议定,每日给发工钱七十五文,不得再图加增。店主还勾结官府,出示勒石永禁,称:“仰各香铺作司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尔等各宜安分守业,应给辛工悉照此次议定工价,毋得再图加增。倘敢复蹈前辙,许各店铺指名禀县,以凭严究,断不姑宽。”
此禁香烛工人罢工碑存于南湖湖心岛,为反映嘉兴乃至全省工人斗争较早的资料。因为罢工波及嘉、秀两县,当年嘉兴知县与秀水县令各勒石立碑永禁。
“秀水碑”于1955年被移至湖心岛:“嘉兴碑”一说原在郡庙公所(即旧时嘉兴府城隍庙),今已不存,但尚有该碑拓片藏嘉兴图书馆。
道光二十八年(1848),嘉兴、秀水两县香作场300余工人为反对业主剥削要求增加工资进行的罢工斗争是继1846年1月19日杭州钱塘、仁和两县的绸纱缎工人为反对业主的剥削压迫,发动同盟罢工后浙江最早的手工业工人运动,在嘉兴乃至全省工人运动史上居重要地位。
清政府和北洋军阀都极端仇视工人罢工。1912年至1914年,北洋军阀政府制定《暂行新刑律》和《治安警察条例》,对工人罢工以“妨碍秩序罪”或“骚扰罪’论处。但工人们反抗剥削、求生存的斗争从来没有停止过。
1918年2月,洋行买办金某,在濮院开设洪盛昌茧厂。洋商收购鲜茧,断绝土丝原料,严重影响濮院丝绸、机三业数千从业人员的生计。通过同业公会上诉省法院得到胜诉,洪盛昌茧厂厂房被拆掉。
“五四”前后,嘉兴城区及各县的较大的工人罢工斗争有:嘉兴县鲜肉业工人的罢工,嘉兴县铜作业工人及榨油业工人的罢工,桐乡县竹场工人及打铁工人的罢工,海宁县染业工人的罢工,嘉善县窑业工人的罢工。
嘉兴早期工人的斗争,有的还带有原始的消极怠工、破坏生产设备、损害劳成果的行为。如嘉善窑业“劳资纠葛时有,应装六万数千坏之窑墩,故意少装为难,厂方支出无减,收人却少”。
【来自:嘉兴工人运动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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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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