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不撤诉后,“四川芬达”再次道歉,称杨坤断了他们“口粮”?

文|YiYi

可以模仿,请别伤害。

虽网红“四川芬达”模仿的杨坤入木三分,但千不该万不该以伤害他人为筹码,做一些“流量生意”。

01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犯不上和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斤斤计较吧?”

不难看出,这句话中有道德绑架的意味。

只不过对方并没有明说,拐弯抹角地想用“PUA”来把杨坤给“绑住”。

近日,网红组合“四川芬达”陷入了与歌手杨坤的名誉权纠纷中。

其实在这个互联网上,有很多博主为了流量不惜来扮丑、擦边、模仿。

本来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可要知道做这些事情前得要明白一个道理,那就是不伤害别人的前提下。

很显然这位博主根本没意识到这一问题,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后来他们发视频道歉,言辞诚恳,详细说了事情的发展经过。

直到5月2日,这位博主再次发布声明,向杨坤表达了歉意并寻求和解。

这一举动,无疑是再度将这起备受关注的网络争议推到大众前面。

在这份声明中,“四川芬达”首先强调自身并非网络施暴者,只是杨坤的模仿者。

说自己的内心对杨坤怀有尊重,绝对没有诋毁之意。

甚至还承认在发布视频时,可能是因未能精准把握好尺度,对他造成了冒犯。

而这样的举动并非他们的本意,于是诚恳地希望能够获得杨坤的原谅。

为了展现和解的诚意,“四川芬达”主动提出愿意将涉及杨坤之后的直播收益,全部赔偿给对方。

从这一举动不难看出,他们试图通过实际行动弥补过错,希望能够平息杨坤的怒火,解决这场纠纷。

此外,声明中还透露出 “四川芬达”的生活无奈。

他们坦言,并不愿意在直播间靠装疯卖傻这种方式,赚取微薄的打赏收入。

之所以选择这样的直播风格,只是出于养家糊口的现实考量。

因此,他们言辞恳切地希望杨坤能够网开一面,给他们留一条继续谋生的道路 。

或许他们是真的意识到了错误,亦或是在铺天盖地的舆论下不得不这样做。

只能说,如果没有这件事,那么“四川芬达”想必会在这条“侮辱人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02

当年,“四川芬达”因长期模仿杨坤的穿搭、声线,在网络上收获了一定的关注度。

他们在直播中还曾将类似《中国好声音》的图形p在了背景板上。

就是为了复刻杨坤的“32场演唱会”的梗等标志性元素。

如此惟妙惟肖的模样,让这些夸张的行为,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少讨论。

然而,这件事在杨坤看来,“四川芬达”的这些模仿已经越过了合理界限。

可以说部分内容甚至涉嫌侮辱,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

于是他丝毫不忍,直接在3月10日,向他们提起了诉讼。

本来这件事“你知我知”就好了,但这兄弟俩却偏偏要把自己的罪行给公开,让所有人看笑话。

原来在事后他们主动晒出了互联网法院的传票,正式证实杨坤已对他们提起诉讼,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里面要求他们立即删除在多个平台发布的涉嫌侵权视频,发布道歉声明,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不难看出,这对兄弟俩要的就是一个“博取同情”,用故意卖惨的方式来指责杨坤“斤斤计较”。

于是接下来,“四川芬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现出了委屈与不解。

声称自己从未提及杨坤名字,也无批判性、针对性内容,只是单纯搞笑。

并且网络上模仿杨坤的人很多,不理解为何唯独自己被起诉。

可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那些视频就差把“杨坤”两个字说出来了。

但不知为何,“四川芬达”却突然发布了道歉视频,承认过去一段时间的直播和短视频可能冒犯到杨坤。

说给对方造成了困扰而深感害怕与内疚,还表示会更改网名,愿意承担相应责任,期望杨坤能给他们一次机会。

没有一点认错态度,心里一直想着怎么能不赔钱,怎么能让对方撤诉的道歉,很显然杨坤根本不满意。

于是在4月24日,杨坤发布了长文,明确表示不会撤诉。

他透露,起初想通过平台投诉解决问题,可对方一边假意和解,一边将自己包装成 “弱者”。

反过来对他进行道德绑架,把他推向舆论风口浪尖。

而他并非“傻子”,对方心里到底怎么想的,他非常清楚。

不仅如此,杨坤还强调了,此次维权并非针对正常的艺术模仿者,而是针对打着娱乐旗号的 “网络施暴者”。

他希望借此守住公众人物应有的底线,同时也呼吁广大网友共同守护健康的网络空间,抵制恶意营销及违规引流行为。

只能说他们利用诉讼炒作,道歉后还有一丝嘲讽的举动,让人怎能原谅?

03

其实杨坤并非第一次提起诉讼,之前就曾因音乐的问题,把公司告上法庭。

当年,北京一家传媒公司在未经杨坤的同意下,私自把《空城》这首歌放到自己公司音乐软件上。

众所周知,在没有买到版权的情况下,节目上唱歌只要超过30秒,就属于侵权。

更别说还是一家公司,直接把歌曲搬到了自己这里,没有给一分钱。

所以杨坤知道后,一纸诉状就把这个公司告了,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

最后公开道歉,并赔偿了杨坤三万,这件事才到此结束。

除了这起音乐版权诉讼外,杨坤还曾因肖像权问题起诉过。

原来会有商家在未获得杨坤授权时,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宣传。

这一行为被他知道后,果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给予相应赔偿。

包括这次“四川芬达”事件,也算是给众人提了个醒。

结语

要想在互联网上继续发展,必须要学会尊重他人,切勿到最后“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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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06

标签:娱乐   口粮   杨坤   网络   视频   举动   声明   公司   名誉权   纠纷   事情   斤斤计较   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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