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彩超漏诊风波:产检“绿灯”却生唇腭裂儿,院方责任认定依旧未解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李沐子 实习生 裴一凡

“我的诉求很简单,就是追责。”8月4日,广西桂林彩超漏诊事件当事人胡女士与潮新闻记者取得联系,讲述了她和她孩子的遭遇——2024年6月,胡女士正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腹中孩子的降临,看着桂林市妇幼保健院的四维彩超报告上“胎儿上唇皮肤回声未见明显连续性中断”的结论,她并未对医生的诊断有任何的怀疑。

可如今,胡女士五个月大的孩子正经历着先天性单侧二度唇裂、腭裂及牙槽嵴裂带来的吞咽困难,产检图像上,胎儿唇部的明显缺口与报告结论形成刺眼对比。

2025年7月,在网上投诉遭遇材料上传数量受限后,抱着五个月大婴儿的胡女士走进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的办公室。而也是这一次来访,将该事件从一次医疗纠纷变为了一场舆论四起的公众风波。

时间过去月余,孩子产检是否存在漏诊行为?孩子后续治疗情况如何?胡女士希望明确责任的投诉得到回应了吗?潮新闻记者采访了当事人胡女士和相关单位。

胡女士孩子唇腭裂照片 受访者供图

产检一路绿灯,为何孩子出生是唇腭裂?

2025年1月底,胡女士在老家顺利生产,然而在刚经历生产疼痛,仍躺在产床上的她,听到医生说:“你这孩子嘴巴怎么有一条缝。”这句话宛如晴天霹雳。

明明一路产检“绿灯”,为何这么明显的“缺口”会没被发现,这让胡女士不解。

回忆起孩子出生后的那几天,她仍控制不住哽咽,“嘴里面有很大一个洞,普通奶嘴用不了,他喝不了奶。”孩子住了两天新生儿科,一直用勺子喂奶,“因为县城没有地方买唇腭裂专用奶瓶,只能赶紧在网上买。”

“他不只是嘴巴腭裂,还有牙槽。牙槽是裂开的,鼻子也是塌的。”生产后过了好几天,胡女士才鼓起勇气进一步观察了孩子面部的情况。

在前往北京为孩子治疗唇腭裂的过程中,医生告知胡女士孩子唇腭裂的严重性,也建议他们找产检医院维护自己的权利,这才让胡女士与其丈夫下定决心重新回看自己在桂林妇幼保健院产检的全过程。

整个孕期多次产检中,孕22周的四维彩超是排查胎儿畸形的重要环节。胡女士表示:“我知道B超有局限性,可能会存在漏诊误诊,但是我的B超图上面明明有缺口却不告知,这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优生优育选择权。”

胡女士仍记得,当时她曾发现图片上孩子嘴唇有缺口,“但检查报告单却是正常的。”胡女士向记者提供的一份彩超检查报告单、一张四维彩超图和几张B超图像。

在四维彩超和B超图像中,胡女士标注出胎儿异常位置,确实肉眼可见有不平整的迹象。而彩超检查报告单中,胎儿面部一栏显示:胎儿双侧眼球可显示,两侧对称,可显示双侧鼻孔,上唇皮肤回声未见明显连续性中断。

胡女士在桂林妇幼保健院产检时的彩超检查报告单 受访者供图

不过在彩超检查报告单最下方写着:“本次超声检查结果‘未见明显异常’不代表‘一切正常’……已经检查的胎儿结构形态无异常,不能说明这些结构功能确实不异常。超声不能预测未来。”其中提到目前技术条件所限,胎儿耳、腕骨、掌骨、指骨等众多人体结构尚不能作为产前超声检查羡慕进行检查。同时,超声也不能显示胎儿染色体,亦不能检测胎儿智力、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等。

2025年5月,胡女士和丈夫带着快五个月大的孩子到北京进行了第一次修复手术,“这才刚开始,下一次腭裂手术是8~18个月龄。”她表示,根据北京医院的出院诊断证明显示,孩子为先天性单侧二度唇裂(左)和先天性单侧二度腭裂以及先天性牙槽嵴裂,修复手术会一直持续到孩子学语期、换牙期等关键生长发育时期。据胡女士介绍,各个阶段的手术都会有全麻的大手术,且需承担修复风险。

胡女士孩子在北京做手术医院出具的出院诊断证明 受访者供图

责任划分,医院是否存在误诊情况?

维权的过程中,胡女士咨询过律师,却得到了否定的答案。“桂林本地律师拒绝了我,而外地律师告诉我打官司的意义不大。”

经律师建议,胡女士前往医院封存电子病例,但医院首次只提供了五十多张图像,其中缺少胎儿的面部图像。直到第二次前往医院要求提供完整病历资料,才收到完整的二百多张的图像,包括NT、二维和四维几次大检查。“我找了几位外地的B超医生看,他们都说能够看到上唇的缺口。”

更让她生疑的是唐氏筛查报告。“生产时医生问我,我才发现产检本上根本没记录结果。”胡女士说,今年去医院封存病历时,才拿到这份报告。而此前在医院电脑系统中,她明明看到自己的报告上标注为黄色的“一般风险”,护士长却称“都是低风险”,最终拿到的纸质报告也显示“低风险”。

这件事也在胡女士心中埋下了怀疑的种子。

“我没想过赔偿,我就是要追究责任,希望医院承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今年,胡女士先后两次与桂林市妇幼保健院有过沟通。第一次沟通时,对方要求“先鉴定再谈责任”,但她认为,医院未告知 B 超图像中的异常,已侵犯其知情权和优生优育选择权。

期间,也就是2025年7月的一天,由于在网上上传投诉材料数量受限,胡女士抱着孩子带着材料来到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而也是这一次来访,将该事件从一次医疗纠纷变为了一场舆论四起的公众风波。

“还好我录了视频,不然真是哑巴吃黄连。”胡女士录制的视频里,接待室内烟雾缭绕,一名男性工作人员面对胡女士的诉求显得极为不耐烦:“我已经处理完了,现在等结果,你还想怎么样?”当发现胡女士在拍摄后,他突然提高音量大声呵斥:“把这个关了!我再次警告你!” 怀中,五个月大的孩子被吓得哇哇大哭。

这段视频被上传至网络后,立即引发了公众的不满,评论区充斥着对公职人员态度的谴责。

据悉,该涉事人员已当面道歉并停职检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发布情况通报,称会对其作出严肃批评和停职检查处理。同时表示会对来访群众的诉求进行深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并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和机关作风建设。

就在事情发生后没多久,也就是记者采访当天的前一天,胡女士与医院进行了第二次协商,卫健委的领导、桂林市妇幼保健院院长、副院长和B超科主任都参与其中。胡女士回忆,院方不认为他们有过错。她还向现场的卫健委领导表示,她从始至终都不是要和他们谈赔偿,而是希望相关行政部门能根据她提供的病历材料,到医院调查,到底有没有漏诊情况,“责任划分后,该行政处罚就处罚仅此而已。”最终,双方并未谈拢。

刚经历完第一次手术的孩子,如今需要人时刻看护。由于刚做完手术,孩子伤口处每三小时需要换一次药,且换药后需用胶布缠绕勒紧伤口,同时还需要至少佩戴一年鼻膜。由于孩子24小时离不开人,原计划三个月产假结束回归工作的胡女士,选择放弃工作全职在家。

胡女士孩子手术治疗后需要时刻护理 受访者供图

桂林卫健委回应:仍在调查中

律师解读:何种原因导致未检出是关键

发稿前,潮新闻记者拨打了桂林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宣传的科室,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我这里不接受采访,要问我们科长。”据其介绍,科长当天开会不在办公室。

随后,记者拨通了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的电话,工作人员就此事回复称:“首先感谢您的关注,目前事情正在处理调查,具体情况后续会进行一个官方发布,请仔细关注后面官方发布即可。”

就此事,医院到底是否有责任?若有责任该如何划分?潮新闻记者采访了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她表示,这种情况下,医院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因医疗技术的有限,未能检查出异常属于客观因素所致,因此该种医疗纠纷中医院可能会承担轻微责任甚至不承担过错责任;另一种情况是在产检报告已明确提示异常或四维彩超图像清晰可见异常而医生未报告的情况下,医院仍未予以高度重视,未及时告知风险,并最终导致畸形新生儿的出生,此时医院则可能被认定为过失,且过错责任相对第一种较大。根据《民法典》第1221条,医疗机构需承担赔偿责任。

王逸芸建议,胡女士应当及时向当地妇幼保健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封存:产检所有病历(尤其是孕22周四维彩超原始图像和报告)、医生诊断记录、知情同意书签署文件。“注意全程录音录像,要求医院出具封存证明,注明封存时间和参与人员。保存沟通记录,整理与医院、卫健委交涉的所有录音、视频(如卫健委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视频)。”王逸芸提到,完成证据固定后及时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鉴定重点为医院是否存在漏诊,对比彩超图像与胎儿实际缺陷,判断是否应被发现。最后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就彩超检查报告单下方免责声明,王逸芸表示,该案的关键点还是在于到底是何种原因导致孩子唇腭裂未检出,是客观条件还是医生没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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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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