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专访梅俊杰:从经济史看美国重回保护主义

编者按:特朗普甫回白宫,就变本加厉地向全世界挥舞关税大棒,尤其把矛头指向中国。特朗普此番保护主义,到底是美国历史上的一个例外现象,还是某种规律性回归?他乱拳出击究竟意欲何为,又能在多大程度上如愿以偿?贸易保护对经济发展一般有何影响,世界是否在滑向一个新重商主义时代?

就各界关心的这些热点问题,百度app特别策划「关税十日谈」,专访国内重商主义问题专家、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梅俊杰教授,深入解读美国保护主义的历史根源与当今特点。被访者撰有《自由贸易的神话:英美富强之道考辨》《李斯特与赶超发展》《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等相关专著。本文来源百度APP“有识”栏目约稿,作者授权发布。

主要观点如下:

1发达国家在自身优势显赫、天下无敌时倡导自由贸易,待自身优势削弱、遭遇强劲对手时回归保护主义,这已成为经济史上的一个规律,美国此轮保护主义也不例外。

2、如今的贸易保护不再限于保护幼稚产业,夕阳产业、就业岗位、财政收入、国家自主、社区复兴、民众选票、健康安全、生态环境、文化传承都可成为保护主义的理由。

3、特朗普这次下猛药,希望借关税手段“一抓就灵”,在经济上扭转贸易失衡、促进实业回流,政治上巩固选民基础、重振美国社会,外交上遏制中国竞争、维护美国优势。

4、美国有意构建一个把中国排除在外的缩小版全球化,世上最发达强国拒绝让人“搭便车”,这不利于后发国家,特别是原本高度依赖国际市场而现被强行脱钩的后发国。

问:美国总统特朗普正在对全世界挥舞关税大棒,梅教授您是外国经济史特别是重商主义专家,很高兴有机会请您为“百度app”从经济史角度解读一下美国的保护主义问题。

梅俊杰:好的。先要明确一点,即美国是个保护主义传统根深蒂固的国家,这一论断毋庸置疑,因为有历史可证。二战后,在确立世界贸易自由化体制的过程中,美国的确发挥了领导性作用,但决不能因此而无视之前一个多世纪美国浓重的保护主义传统。1860年代美国南北战争前,1824年、1828年出台的关税法曾让美国的平均关税登上过40%和50%两大台阶。之后有过妥协性降低,但总体上关税率仍处于温和的保护水平。

随着北方打赢南北战争,美国开启了进一步提高关税的长期阶段。以1875年和1913年两个时间点为例,在欧美主要工业化国家中,按英国平均关税为零来算,居中位的比利时那两年的关税都在9%左右,美国却高达42%和28%,与美国最接近的奥地利那两年的关税都不超过18%。总之,美国比英国、荷兰、德国、意大利、比利时、法国、奥地利等国的关税率长期要高出一大截,难怪经济史学家保罗·贝罗赫称美国为“现代保护主义的故乡和堡垒”。

美国保护主义的历史根源

首先我们想知道,美国贸易保护主义的历史根源是什么?

梅俊杰:我想历史根源不止一个。第一个根源应该是英国的保护主义渊源。英国作为北美殖民地的宗主国,本身在16-18世纪施行过三个世纪的重商主义体制。在那段后来居上的赶超历程中,英国为了贸易顺差和产业扶持,推行过强制购买、高关税甚至禁令等一系列政策。这种重商主义体制严重束缚了北美殖民地的自主产业发展,但同时也让北美获得了重商主义的历练。无论如何都不该忘记,美国脱胎于重商主义高峰期的英国母体,它在政府形式、土地制度、法律体系、教会组织、济贫办法等各个方面,都充分移植了英国的成规。在经济领域,美国同样承接了英国的重商主义传统,事实上后来还变本加厉。

第二个根源是亚历山大·汉密尔顿开启的“美利坚体系”。美国首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是个崇奉英国文明的人,对英国促进工业发展的重商主义手段也了如指掌。他在1791年提交《关于制造业问题的报告》,里面系统列出了保护和激励本土工业发展的十几种手段,包括征收保护性关税、禁止竞争性产品输入、禁止制造业原料出口、向制造业发放补贴和奖金、免除和返还制造业原料进口税、鼓励发明并引进新技术和机器、改善国内交通运输等等。尽管汉密尔顿的政策思想并未立竿见影,但他开辟了所谓“美利坚体系”,包括贸易保护、扶持工业、改善交通这些核心内容。与此相应,围绕其精神遗产还形成了一个“美国学派”,其中就有丹尼尔·雷蒙德、亨利·凯里等美国经济学家,影响了从亨利·克莱到亚伯拉罕·林肯这些政治人物。这一根源直接塑造了美国的保护主义传统。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历史根源吗?

梅俊杰:还有的,所以第三个根源就是历史上美国北方的制造业利益集团及其政党势力。美国的北方历来注重工商业特别是制造业的发展,面对英国制品的竞争压力,那里的保护呼声始终很高,造势团体随之形成。最有名的团体就是“宾夕法尼亚制造与工艺促进会”,弗里德里希·李斯特能成为最著名的保护主义经济学家,都跟这个促进会大有关系。北方的政治代言者就是早期的联邦党和后来的共和党,而民主党的支持者主要在南方及其他农业区。北方打赢南北战争,彻底解决了原有的自由贸易还是保护主义这一道路之争,维持高关税发展本国制造业于是成为主流意志。从林肯之后到富兰克林·罗斯福之前,美国15位总统中,来自共和党的足有13位,共和党多数时候还主导参众两院,这就决定性地左右了关税政策,也因此在美国的产业成长和总体发展中留下保护主义的深刻烙印。

第四个根源应该是一般的美国民意。在上面几大根源的作用下,也由于美国的政治制度设计,当然也由于关税问题跟产业发展和生计保障关系密切,美国的公众便频繁卷入关税争论,并反过来对决策者构成压力。故此,关税始终处于美国政治经济的焦点位置,联邦成立后,可以说没有哪一代美国人可以躲得开关税争论,关税在国会所耗费的精力也要多于其他经济话题。从1820年代到1930年代,国会中获胜的往往是那些要求保护幼稚产业的势力。反映到学界,则及至1880年代,宾夕法尼亚、康奈尔等大学还规定,经济学科中必须有反对自由贸易的教授。因此,即使进入20世纪后美国的国力已冠全球,即使二战后美国主导了世界贸易自由化进程,保护主义冲动在美国始终挥之不去,尤其在美国竞争力似有衰退的阶段和领域,保护主义总会本能般地故态复萌。

保护主义的积极和消极面

历史地看,美国是凭借贸易保护主义之类政策而实现国力赶超的吗?

梅俊杰:一国的赶超需要很多因素,并不是靠某一招术便能“一抓就灵”。 各路学者在探讨现代经济发展,包括在研究美国及其他国家的发展历程后,已经总结出有助于赶超发展的诸多因素,涉及专业分工、市场机制、自由贸易、资本积累、技术创新、专利制度、企业精神、公司治理、产权安全、政府干预、宪政限权、法治保障、交通便利、教育人文、宗教信仰等关键点。我本人则更多地从重商主义或贸易保护的角度探讨了主要大国的赶超历程。答案是,幼稚产业保护同样十分关键,理由在于,现代的民富国强或现代化本质上依靠工商发展和科技进步,这中间工业化尤为重中之重;而在一个英国率先完成工业革命、取得领先优势的世界上,任何一个后发国要想追赶先进,都必须借助贸易保护来创造一个图存自强的前提条件。无论是保护主义的李斯特,还是自由主义的约翰·斯图尔特·穆勒,都早已阐明这个道理。

就美国而言,贸易保护肯定在其工业赶超甚至最初的国家生存中发挥过重大作用。你看1781-1789年是美国的邦联时期,邦联制下的各自为政给英国制成品的倾销涌入提供了可乘之机。后来美国之所以要成立联邦,之所以出现汉密尔顿那些制造业扶持政策,就是因为当时迫切需要通过贸易保护和政府干预来图存自强。南北战争前早已可见一种清晰的因果关系,即由关税保护促进了纺织业的成长,由纺织业的成长又促进了纺织机械制造的进步,由此再带动机器制造、铁路、钢铁及一般的重工业。虽然工业成长和经济发展必然由多重因素综合推动,但关税保护的突出作用无可否认,这本身也符合幼稚产业保护论的原理。至于南北战争后关税长期高企,无疑让美国快速完成了从农业国向首要工业国的巨大跨越。如果说内战前的关税主要是为了抵制领先国对后发国工业化的阻挠,那么内战后的高关税则更多地通过利益倾斜来做大做强新兴工业部门,如化工、石油、电力、钢铁、铁路等。美国能在第二次工业革命中超越英国,大大得益于此。

问:众所周知,关税或贸易保护存在不少弊端,比如,最近中国驻美大使馆转发了一段1987年里根总统的演讲视频,里根就痛批关税政策,称关税壁垒会危及创新力和竞争力。您怎么看?

梅俊杰:里根总统的执政理念是新自由主义,他就关税问题发表那些看法不足为奇。自从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严词抨击重商主义以来,自由学派就一直这样批评关税等保护主义政策。我这里要特别强调,围绕关税加征这些做法,从右翼或从左翼角度看,从领先国或从落后国角度看,从大经济体或从小经济体角度看,从生产者或从消费者角度看,从产业成熟阶段或从幼稚阶段看,从短期或从长期看,从局部或从全局看,从追求效率或从追求安全看,都容易得出截然相反的观感和结论。这正是关税等问题的复杂性、争议性、矛盾性所在,简单套用哪一方、哪一派的经济学信条都不能很好解决问题,我所以更喜欢考察具体的经济实践尤其是长时段的经济史。

关税本身当然不可能没有代价。具体就美国19世纪的情况看,征收高关税肯定提高了生活成本,也妨碍了农产品向国外的销售,也让国内部分制造商获得了垄断利润,还加剧了社会的贫富悬殊。然而,换个角度看,在工业发展初期,这些代价很大程度上皆属常态,长远也可以得到更大回报。不少国家在工业化初期,采用工农业产品之间的价格“剪刀差”去补贴工业化,其背后的逻辑如出一辙。还有批评认为,高关税加剧产业的集中,惯于扼杀竞争和创新,所以针对美国史有人说,关税就是托拉斯之母。可是,产业集中虽不免追求垄断利润,但也会加深产业整合、提高规模效益、扩大市场覆盖、强化国际竞争力。而且在19世纪下半叶,若无产业的集中,就难以想象化工、石油、电力、钢铁、铁路那些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崛起。所以,在一个新兴经济体或新兴领域,既要关注贸易保护、政府补贴过程中的代价,也应放长视野看到作为其结果的效益。剩下的问题主要是如何防止严重的寻租行为,如何形成制衡和退出机制。

问:那么,当年美国如何确保了短期的代价切实转化为长期的效益,换言之,如何保证保护主义不至于削弱一国的创新和竞争能力?

梅俊杰:美国历史上在实施高关税时还是做到了兴利除弊,关键在于国内竞争。关税固然排除了国外的竞争,主要是产业更强大国的输入性竞争,但在国内,竞争局面依然应当而且可以维持起来。作为一个建立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上的大经济体,美国还是能在许多受保护的产业中,努力通过有效的国内竞争去弥补外来竞争的缺位。有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1890年“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的推动者是约翰·谢尔曼,但就是他同时也倡导高关税,因为他照样力挺“麦金利关税法”。可见,当时美国的高关税与国内竞争并不矛盾,毕竟一个着眼于国外,一个着眼于国内。李斯特在倡导关税保护时,也始终强调要维护国内竞争,我想一个大经济体更有此条件也有此必要。在关税等问题上,大经济体与小经济体之间有着不同的实践逻辑,恐怕不能照搬经济学理论去教条地裁判。


有关美国这种大经济体的特殊性,恩格斯1873年在《保护关税制度和自由贸易》中写道:“像美国人这样一个大民族不能只靠农业为生,因为这等于让自己注定永远处于野蛮状态和从属地位;在我们的时代,任何一个大民族没有自己的工业都不能生存。所以,如果美国要成为一个工业国,如果它有一切希望不仅赶上而且超过自己的竞争者,那么在它面前就敞开着两条道路:或者是实行自由贸易,进行比如说50年的费用极大的竞争斗争来反对领先于美国工业约100年的英国工业;或者是用保护关税在比如说25年中堵住英国工业品的来路,几乎有绝对把握地坚信,25年以后自己就能够在自由的世界市场上占有一个地位。这两条道路中哪一条最经济、最便捷呢?”我以为,这段话能较好地说明美国史上保护主义道路的合理性,以及其中兴利除弊、保持创新和竞争能力的可行性。

特朗普保护主义的新特点

问: 上面您讲的主要是美国历史上的情况,是否可以用来理解当前美国的情况呢?一般说贸易保护适用于幼稚产业或新兴国家,但今天的美国及其产业显然不属于这样的范畴。

梅俊杰:一点不错,当倡导关税保护时,李斯特强调它适用于幼稚产业,穆勒强调它适用于新兴国家。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上的美国大搞关税保护还有一定的道理,这种道理搬到今天似乎就难以成立。但也要知道,贸易保护理论和实践后来在演化中又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主要是发达国家基于自身利益,重点从原来倡导保护“幼稚产业”转变为实际保护“夕阳产业”。再推而广之,保障就业岗位、财政收入、国家自主、社区复兴、民众选票、健康安全、生态环境、文化传承等等都可成为实行保护的理由。一国只要财力雄厚、决心够大,总可以对本国产业进行大量补贴,还可以利用各种非关税贸易壁垒,来限制或排除外国的贸易竞争和产业压力。本来,多边贸易体系致力于规范这种新保护主义,可是如今到了特朗普这里,多边及双边的各种限定不再起作用,故而他的保护主义更加为所欲为。

上面强调了当今美国保护主义相对于历史所呈现的若干新情况,但透过现象看本质,前后初衷还是一贯的,那就是要阻挡外国的竞争压力,争取改变自身的相对竞争地位。特朗普本来就是一个对外国竞争优势、对美国被占便宜非常敏感的“美国优先主义者”,1980年代他就自费在《纽约时报》等大报打广告,要求美国采取强硬措施对付日本的经济和防务政策。他自己及周围一干人也都亲身感受了全球化浪潮中,美国贸易逆差扩大、制造业空心化、对海外供应链依赖加深、国内财富分配失衡、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攀升、来自中国的经济和安全压力增大、美国全球主导地位受到挑战等问题。于是,特朗普选择挥舞关税大棒,希望借此“一抓就灵”,在经济上扭转贸易失衡、促进实业回流,政治上巩固选民基础、重振美国社会,外交上遏制中国竞争、维护美国优势。

问:这些都可称为特朗普保护主义的新形态吗?

梅俊杰:严格来说都不是新东西,哪怕特朗普的专横跋扈和反复无常史无前例。更远的不去说,1980年代美国对日本的贸易打压,从逼出日本搞“自动出口限制”,到国会议员在广场上表演砸烂日本电器,也都非常夸张。即使在克林顿执政的1990年代,那是公认美国积极推动全球化和自由贸易的时期,美国也多次发起严厉的301调查,当然那时还比较倚重规则。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奥巴马政府也出台过“购买美国货”条例,提起对中国的轮胎特保案。本质上,凡是陷于竞争被动、民意汹涌,美国就会自动回归保护主义。只不过,这次特朗普面对一个更具挑战性的局面,他们一批人的心态也更加焦虑,所以选择下猛药。他这次加征关税之大力度之一揽子,针对国家之众多即无差别,出台政策之出尔反尔,对国际协议之肆无忌惮,确实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不过,主要发达国家在自身优势显赫、天下无敌手时倡导自由贸易,到自身优势削弱、遭遇强劲对手时回归保护主义,这原本就是经济史上的一个规律。看看历史,英国那样一个供奉起自由经济学和自由贸易理论的国家,一个在19世纪中叶打造了国际自由贸易体系的国家,一个从国际自由贸易中获得巨大利益的国家,等到1880年代自己遭遇美国和德国这样的后发国强劲赶超时,不也照样要撤回到保护主义阵地吗?1881年,英国内部宣告成立“全国公平贸易联盟”,明确要求取消单方面自由贸易,呼唤“对等贸易”。英国学界在1885年还翻译出版了此前一向视为“歪理邪说”的李斯特著作,同时挖掘并平反了英国的重商主义历史经验。这样的舆论准备为随后英国回归保护主义搭好了舞台。美国在自由贸易的理论和实践上,本来就不如英国走得那么远,所以如今特朗普所代表的这种保护主义回归也是熟门熟路,在经济史家眼里又何新之有?

是否会重回重商主义世界

问:刚才您讲到了重商主义,记得桥水基金在特朗普当选后就发布报告称,现代重商主义行将来临。您认可这个说法吗?

梅俊杰:其实世界滑向某种重商主义也不是起自这次特朗普当选,之前他第一次执政时的作派,之前国际地缘政治的紧张化,之前新冠的流行与封控,都早已弥漫重商主义气味。当全球化时代的效益优先、和平发展逻辑让位于产业自主、供应链安全、去风险和脱钩、扩军备战这样的思维后,那就在阔步迈向重商主义世界,就在告别那个全球化高歌猛进的时代。如此说来,我基本认可桥水基金的上述断言。

不过,我也有不接受上述断言的另外想法。在我看来,全球化还是会继续下去,这个大趋势不会改变,只是它可能变成一个缩小版的全球化。经济史告诉我们,当英国无力驾驭全世界的全球化时,它就摆脱那些强劲竞争对手,最后构建一个自己尚能驾驭的缩小版全球化。1932年,英国在回归保护主义时,跟整个英联邦内的自治领及属地签订了“渥太华协定”,建起了一个“帝国特惠体系”。英国在这个帝国体系内部实行自由贸易,对体系外的制成品进口则一致构筑关税壁垒。显然,这是英国丧失全球主导权后退而求其次的产物,但其维护并发挥自身优势的战略用心,在这个自己能掌控的缩小范围内却一如既往。

观察特朗普的保护主义打法,从他第一个任期中对中国的专门瞄准,到这次他先以中国为重点并包抄中国的后路如东南亚国家,再到最新延缓90天执行对其他众多国家的关税加征却重拳单击中国,可以想见美国也有意构建一个把中国这个强劲对手排除在外的缩小版全球化。从以前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CPTPP)对中国的排斥,到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瘫痪,原已可见端倪。当特朗普专以中国为关税打击对象时,这种保护主义将对中国特别不利,因为中国或被摈除在全球化大局之外,而世界总体上并不会走回曾经的重商主义年代,其余国家间的分工合作和自由贸易料将继续进行下去。


问:这里想专门问一下重商主义这个术语本身,因为除了广受非议的重商主义外,我也看到您认为,在民族主义盛行的世界,有一种重商主义堪称落后国实现赶超发展的必由之路。究竟应该如何来协调这两种重商主义?

梅俊杰:这个问题问得很到位。重商主义的内涵本身极为宽泛,对它的理解也充满争议甚至解读迥异。大致而言,作为早期现代的经济理念和政策实践,重商主义是在那个“帝国主义的海盗阶段”应运而生的,故而,它偏向于零和博弈思维、损人利己习惯、殖民主义心态、民族主义膨胀、国际协调缺失、生产碾压消费、权力束缚经济,一句话就是本国谋利至高无上。所以,当人们说特朗普的保护主义有可能开启一个重商主义世界,这里的重商主义指的就是上述各谋其私、缺乏合作、彼此冲突的国际状态。如此挥别全球化自然令人不快,它意味着全球经济效率的降低,一定程度上也是进步价值观和文明秩序的倒退。这是一方面。

但另一方面,研究经济史又确实可知,重商主义远不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所抨击的那套荒唐学说和有害体制,绝不是什么混淆货币与财富、一味垄断寻租、权力干预无度、践踏市场机制,等等。欧美近现代的重商主义毕竟也有其合理内核,它强调在现实国际体系中:落后国不能满足于单靠眼前的比较优势去参与国际分工和交换,不能得过且过地在自由贸易中固守领先国给定的分工角色;落后国应当通过贸易保护,努力培育报酬递增的高质量经济活动,特别是能促进生产力显著提升、取得不完全竞争优势的创新活动;落后国应当以壮大本国的生产力为准绳,为吸收外来先进生产要素、推动本土自主经济活动营造一个保障和激励性制度环境。过往的重商主义理论与实践中也富含这些有益内容,它们无不符合现代经济发展和国家赶超的规律。

重商主义的上述两个方面在现实中往往交织在一起,它们构成了近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国际政治经济博弈,在全球化阶段和重商主义阶段都同样存在,只是在不同阶段这两个方面的相对配比会有所差异。就目前说,既然世上最强大的发达国家拒绝让人“搭便车”,也既然列强无视并扭曲国际规制,那国际博弈一定会更具冲突性。这将尤其不利于后发国及后发小国,特别是原本高度依赖国际市场而现被强行脱钩的后发国。

国际博弈的前景将会如何

问: 那么,特朗普这通保护主义操作是否会让美国自己如愿以偿?联想到臭名昭著的1930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美国就没有成功。

梅俊杰:先说“斯穆特-霍利关税法”,这一法案加上通货紧缩的综合影响,使得美国的平均关税从1929年的40%提高到1932年的59%。关税法出台后,美国的众多贸易伙伴强力反弹。一个月内,加拿大、法国、意大利、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墨西哥、古巴纷纷提高了针对美国产品的进口关税。一年之内,共有26个国家为进口美国货设定了新的数量限制,再就是,英国随后构建了那个对外歧视的“帝国特惠体系”。此后,美国的贸易总量经历了大幅下跌。正是为了削减外国贸易壁垒、刺激美国出口增长、促进经济走出萧条,1934年国会通过了“互惠贸易协定法”,授权总统罗斯福可以最多把关税降低一半。如此一来,美国才开始踏上贸易自由化道路。

“斯穆特-霍利关税法”显然并未取得成功,但是,当时美国贸易的大跌、经济萧条的加剧,以及后来贸易政策的调整,其实与关税加征相关度较小甚至还不确定。了解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它启示我们,在目前世界经济并无同等萧条的情况下,特朗普的关税政策未必会给美国等经济体造成巨大破坏。特别是当美国把矛头仅仅指向一个大国,其他国家则寻求与美国妥协,那意味着大国留下的市场空缺能由其他国家相对填充,如此则关税冲击的对美影响或限于可控范围内。如果短期冲击可控,债市和股市及消费市场等尚可稳住,供应链脱节得以避免,则中长期更不会酿成大问题。经此折腾,全球经济遭遇一定衰退概率很大,但恐怕还不能拿1930年代最糟糕的情况来简单比附特朗普的这次关税加征。

问:这么说,您是否比较看好保护主义让制造业回流美国这样的前景?究竟哪些制造业可能回流?

梅俊杰:制造业回流作为美国优先目标之一不可能毫无起色,但要想重拾生产型制造大国的角色应该相当困难。其一,如果特朗普对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网开一面,那等于默认其他国家填补由中国留下的对美出口空缺,这难免会干扰制造业回流美国的努力。其二,全球化发展到今天,生产和供应链的全球融合已成为当代产业运行模式,这一点从中间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占比扩大便清晰可见。因此,只要美国仍然主导某种缩小版的全球化,全球融合的产业运行模式不会消失。其三,美国国内大规模再工业化的条件较难齐备。中国以往几十年中政府与市场协同造就的全要素产业集聚配套体系,相应的基础设施、产业大军、技术人才,以及劳动条件上的灵活韧性,都难以复制到美国。要知道,特朗普政府的任期只有四年,新建工厂周期多要这么长,任期内其政策的朝令夕改会令厂商三思,任期后其政策能否长期延续更成问题,这些都会影响目标的实现。

这样分析下不妨断言,纺织、服装、鞋类、玩具、家具这样的传统制造业应该不易回流。单是美国工人的薪资即为第三世界国家的十到二十倍,这种成本落差会超过关税幅度,再说各种原件的供应加工也很难都跟着搬到美国形成集聚配套优势。如果其他国家能与美国达成关税妥协,一定范围内厂商宁愿先消化关税而不是新建厂于美国。相比之下,高科技与战略性产业,比如人工智能与半导体,因技术密集性高、劳动力占比低,部分回流建厂还是可行的。同样,在放松环保限制后,医药、能源、重化工业也存在一定的回流可能;在实现自动化生产后,手机等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或许也能有所回流。然而,这中间还是会涉及很多变量,特朗普政府的不确定性又是有目共睹的。

问:在此情况下,中国应该怎么做才能更好应对?

梅俊杰:在特朗普的种种不确定性中,打压中国却一直非常明确。虽然美国怀有解决自身深层问题借以重振雄风这样的宏愿,但其更切近的目标无疑是力图废掉中国的巨大产能优势、完整供应链优势,及其海外汲取财富并左右世界市场的优势。这次一通猛力操作即使不能让美国承接中国的优势,它也不会再放任中国继续搭车获利并挑战其霸权地位。为此,如前已述,特朗普很可能组成一个把中国排挤在外的缩小版全球化,这样美国既能强化其主导地位,又能把中国孤立和封锁起来。

照此发展下去,中美经济的实质性脱钩恐将难以避免。因此,我们制定政策不能立足于以拖待变,期待美国国内反弹再重新准入美国市场,对于借道第三方进入美国市场这次也不能心存侥幸。既然这样,在尽量避免关税战升级和外溢、努力经略美国以外其他国家市场的同时,我们需要在国内集中力量补短板,着重锻造自己的抗压韧性,埋头主攻长期积累的自身问题。为企业和社会减负降税,以法治化和市场化改善营商环境,放手发展民营经济及服务业,围绕进口替代进行技术攻关,扩大家庭部门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压缩政府及行政预算规模,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加强农业及相关基础产业,切实提高海外经营效益,等等,无疑都将有助于我们有效应对正在拉开的划时代变局。

被访者简介:

梅俊杰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世界经济史研究中心主任。著有《自由贸易的神话:英美富强之道考辨》(《贸易与富强:英美崛起的历史真相》)《李斯特与赶超发展》《重商主义与国家赶超:世界经济史上的经验和教训》,主编《重商主义:历史经验与赶超原理》。译有《重商主义政治经济学》《自由贸易思想史》《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传》《工业与帝国:英国的现代化历程》《欧洲发展的历史经验》《维特伯爵:俄国现代化之父》《科尔贝:法国重商主义之父》等。系首届“上海市浦江人才”、商务印书馆“经济史与国富策译丛”主编、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英国政府“志奋领学者”、斯坦福大学访问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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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22

标签:保护主义   重商主义   美国   李斯特   英国   关税   中国   自由贸易   俊杰   专访   深度   经济史   产业   国家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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