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0 月 1 日 16 时许,ATP1000 上海网球大师赛旗忠网球中心中央球场正进行意大利球员贝雷蒂尼与法国球员马纳里诺的男单首轮对决。比赛中途阶段,令人遗憾的是,一名女性46 岁的观众谢某某成为了场上主角。
她在比赛过程中持续大声喧哗,多次发出满场可闻的尖叫声,还不断起身扭动,这些举动甚至惊动了场下的裁判,在多方制止其行为的过程中,这一女子不但没有停止,甚至行为更加过激,也为近年来网球赛场罕见。
赛事主裁判率先察觉赛场秩序受严重干扰,当即暂停比赛并要求其离场,但谢某某非但拒不配合,反而情绪失控、尖叫加剧,还掏出外籍护照等证件挥舞比划,试图抗拒劝阻。并主动向安保人员做出挑衅动作。
现场民警及安保人员经反复劝阻无效后,采取强制控制措施,最终将仍在挣扎尖叫的谢某某抬离看台,其同行的小男孩也被一并抱离。当谢某某被带离时,看台上响起其他观众的鼓掌喝彩,中断的比赛得以恢复。
当晚,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发布警情通报,明确对谢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提醒公众大型赛事需遵守公共秩序。值得注意的是,赛事官方曾于 9 月 24 日通过社交媒体发布观赛礼仪指南,明确强调 “比赛过程中切忌大声喊叫影响球员发挥” 等规则。从现场处置流程看,主裁判先行使赛场管理权责提出离场要求,民警及安保人员在反复劝阻无效后才启动强制带离,完全符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的原则。这种处置方式既避免了矛盾瞬间激化,又通过明确的执法行为维护了赛事秩序,得到现场观众鼓掌认可的反应,也印证了处置的正当性。
网球运动素来以 “优雅” 为核心文化标识,从温网的白色着装传统到球员的礼仪规范,观赛秩序是这项运动文化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谢某某的行为本质上已超越 “失礼” 范畴,上升为对公共权益的侵犯 —— 其持续喧哗导致比赛暂停,既干扰了球员的竞技状态,也剥夺了其他观众的正常观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可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谢某某被依法行政处罚,正是对这一法律条款的直接适用。
当然本次事件更值得警惕的是 “亮证挑衅” 这一细节,该女子可能存在 “特殊身份可豁免规则” 的错误认知,“特殊身份可豁免规则”实际并非法律定义的概念,而是部分群体存在的认知偏差,核心误区在于有些曾经国人认为在 “拥有特定身份(如外籍身份等)即可突破一些国内公共规则或法律约束,免于承担相应责任”。这种认知本质上是存在错误和认识偏差的。
在上海大师赛事件中,谢某某挥舞外籍护照试图抗拒劝阻的行为,正是这种错误认知的典型体现 —— 其潜意识中可能认为 “外籍身份能成为突破观赛规则、逃避现场处置的‘特权凭证’”,也就是说即使知道自己是错误的,可能凭借特殊身份也会免于处罚。但从结果来看,警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恰恰证明:无论是赛事规则层面的 “禁止喧哗扰赛”,还是法律层面的 “维护公共秩序”,均不因个人身份差异而存在豁免空间。
这种认知误区的产生,可能与历史上个别特权现象的残留印象、对 “外国人待遇” 的片面解读有关,但在当代中国法治框架下,实际已无任何法律依据支撑 “特殊身份豁免规则” 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规定,外国护照在中国境内的属性可概括为 “法定身份证明与入境居留凭证”,其 “特殊性” 仅体现在程序便利层面,而非权利豁免层面。
具体说就是外国护照的首要作用是证明持证人的外籍身份与入境资格。《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外国人入境需交验护照及签证等证明,在境内停留居留时需随身携带护照接受公安机关查验。这意味着护照本质是 “跨境出行与境内居留的法定证件”,与中国公民的身份证在 “身份识别” 功能上类似,并无权利层级的差异。
同时,中国法律对外国人的权利保障有明确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就指出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但同时强调 “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社会公共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更明确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外,适用本法”。需要解释的是,这里的 “特别规定” 仅指外交豁免权(如外国驻华使节及其家属依据国际条约享有豁免),而普通外籍人士包括他们的家属并不具备此项特权。谢某某,很显然她高估了自己的身份。实际即使她有这一身份,其赛场喧哗、抗拒劝阻的行为,也完全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中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的情形,被强行赶出也是必然。
实际与中国公民相比,外国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差异仅体现在 “附加处罚” 而非 “减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这意味着外籍人士在承担与中国公民同等的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基础上,还可能面临额外的出境限制,而非享有 “豁免处罚” 的特权。
现在中国有很多和外籍人士联姻的情况,这无可非议。但是在这里我们还是要重要声明:任何身份(包括外籍身份)都不能成为突破公共规则或法律的理由,上海大师赛事件的处置结果已充分印证这一点。外国护照也无 “特权属性”。一些有了“所谓有国外特殊身份”的曾经的国内人士也应该警醒,现在已经是什么年代了,那种“特殊身份可豁免” 的错误认知应该彻底抛弃了!
更新时间:202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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