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积金提取新规:取消户籍地或缴存地限制

记者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和还贷提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称,决定将湛江缴存人办理异地购房、异地还贷提取业务的政策作出优化调整,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异地还贷办理提取业务的条件,缴存人办理上述提取业务时,不再要求购房地与缴存人本人或配偶的户籍所在地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相一致。

该《通知》自2025年11月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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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1

标签:财经   户籍   公积金   湛江   异地   湛江市   住房公积金   业务   通知   南方网   记者   政策   中心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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