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新政!8月起,调整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01、四川成都:调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8月4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8月4日起执行,以贷款受理时间为准。


《通知》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挂钩的思路,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从“缴存人的贷款额度=∑(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对应的存储月份数×存贷系数0.9)”,调整为:


● 单位缴存职工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时账户余额×25倍


● 灵活就业缴存人的贷款额度=申请贷款前6个月(180天)账户日均余额×25倍


02、广东云浮:支持异地公积金办理“商转公”


8月4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云浮市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25年8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9月12日


新政支持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将在云浮市购房办理的商业住房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此举在广东省内属领先探索


一、异地(云浮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云浮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按云浮市住房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


二、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可按其近1年的住房公积金月平均缴存基数计算,也可以综合其收入证明、工资流水等还款能力资料计算。


03、山西太原: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有“新规”,9月起执行


8月1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变更业务的通知》。该通知从2025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一、业务受理条件


借款人正常偿还贷款满一年(含)以上,且申请时无贷款逾期;

借款人家庭收入发生变化;

借款人信用良好;

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需考虑借款人家庭收入及负债情况;

已取得所有贷款保证人、抵押物其他权利人、房产共有人等与该笔贷款相关的全部利害关系人的书面同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缩短贷款期限的,贷款期限最短可缩至2年;

申请延长贷款期限的,须同意相应延长抵押物抵押期限,且延长期限后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

组合贷款期限变更的,须取得组合贷款中商业银行的书面同意,且变更后贷款期限保持一致;

申请贷款期限变更的,以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为基准,延长期限或缩短期限均按整年进行调整;

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公积金贷款的最长期限,同时不超过借款人65周岁。其中,实际贷款期限为已还期数和剩余还款期数之和。


二、变更后利率执行标准


贷款期限变更后,剩余还款期数的执行利率,依据变更后的实际贷款期限所对应的现行利率政策执行,即:


实际贷款期限低于5年(含5年)的,剩余还款期数执行5年(含5年)以下档次利率;

实际贷款期限高于5年的,剩余还款期数执行5年以上档次利率。


04、河北邢台:实施7项住房公积金新政

8月1日,邢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优化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照不超过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30倍计算。近12个月内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不含销户提取),可计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参与贷款额度计算。


2.调整个人信用审核标准


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商业性贷款(含助学贷款)近2年内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6次(不含)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以全部历史贷款逾期记录作为不予受理贷款的依据。


3.优化“商转公”政策


取消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开户时间限制。取消主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5年限制,所购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符合邢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即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


简化申请材料。申请“商转公”贷款时,申请人无需提供近6个月还款明细。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1.优化购房提取申请资料


缴存人购买自住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所需购房资料中将购房发票调整为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2.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缴存人租住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统一按照多子女家庭房租标准计算,自然年度内合计提取限额提高至18000元


3.简化已故职工小额提取手续


已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00元(含)以下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其中一人可以代为销户领取已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需提供领取人身份证、已故职工的死亡证明材料、亲属关系材料,并现场填写《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与承责声明》。


4.扩大老旧小区购房提取范围


在支持首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购房提取的基础上,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至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05、安徽马鞍山:公积金贷款额度再提升,最高可达160万元


近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5年8月1日起执行。


一、贷款额度方面


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从85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方缴存的,从65万元提高至70万元


二、额度与月缴存额挂钩


双方缴存按以下标准:

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含)以下,最高贷款额度90万元

合计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至2500元(含)以下,最高贷款额度95万元

合计月缴存额在2500元以上,最高贷款额度100万元


单方缴存按以下标准:

月缴存额在600元(含)以下,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月缴存额在600元以上至1200元(含)以下,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月缴存额在1200元以上,最高贷款额度70万元


三、提高人才购房贷款支持力度


2020年后被马鞍山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在马鞍山市首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受账户余额和月缴存额限制,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额度按学历分级:

专科毕业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

本科毕业生上浮至120万元

全日制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及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上浮至160万元


四、支持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


在马鞍山市出售原有住房并在1年内以旧换新购买改善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可在当前家庭最高可贷额度的基础上上浮20万元


现役军人或退役5年内退役军人购房的,最高可贷额度同样上浮20万元


对于多孩家庭在我市购买住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还贷能力满足的条件下,最高贷款额度二孩家庭可上浮10万元,三孩家庭上浮20万元


五、优化贷款套数认定标准


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在马鞍山市购买自住房的,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多子女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次数核减1次


六、支持缴纳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服务方面,支持缴存职工缴纳物业费提取,每年一次,额度为房屋面积乘以1.32元/平方米乘以12个月,单套提取额度最高3000元


支持适老化改造(缴存职工及配偶父母有1人年龄超过70周岁)和适幼化改造(家庭育有3周岁以下幼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合计最高3万元


温馨提示:各类人才、以旧换新、现役或退役军人购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重复叠加,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家庭情况合理选择。



来源:闽南网综合自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金柚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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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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