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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青团虽然承认“中共为本党本团最大的敌人,在打击中共之目标上,党团应绝对合作,共同努力”。

但由于各级团部把主要目标瞄准在选举上,而国民党组织又控制着绝大部分选举资源,于是为了争夺选举席位和选票,三青团实际上把国民党视为自己的最大对手,集中全力在各种选举中与国民党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三青团把选举视为作战,把投票处当作战场,他们引用书记长陈诚的话说:
“今年是选举年,譬如作战,则未来有三个战场,一个是下届国民代表大会代表竞选的战场,一个是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竞选的战场,还有一个是省市县参议会议员竞选的战场”,认为“这是交给了我们三个作战的任务”。
他们宣称:
“今年作战的成败,关系若干年内团的前途的发展与成长…而我们为组织之一员,自我的政治生命与事业,更当以此为决定的关键”;鼓吹“展开全面攻势”,“去争取战斗的胜利,去获致胜利的战果!”
可以看出,二全大会之后,在自身利益的强烈驱动下,三青团的确变成了一个“独立的政治战斗体”,并迅速投入了“战斗”,只不过其选择的地点不是战场而是选场,其“政敌”不是共产党,而是国民党罢了。
在推行所谓“地方自治”和“实施宪政”的过程中,党团对立和矛盾的格局出现了明显向下扩散的趋势。在国统区许多地方,党团双方为了争夺权力,都竭力拉帮派,占山头,扩展势力范围,并且千方百计笼络当地士绅名流、宗族头人、保长甲长,乃至地痞流氓。
这样党团双方都在地方上网罗了一帮人马,甚至各自拥有武装,成为当地颇有影响的地方势力。党团双方在各级地方政权以及不同职业团体内部,都拥有自己的骨干和势力范围,而地方上的各种势力,为了寻找靠山,也分别投靠党、团两方,各自聚集在党、团旗帜之下,形成了左右地方政局的两大集团。
与地方势力的勾结,使党团阵营及其矛盾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党团双方为了争取选举胜利,不惜竭尽全力,动员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资源,投入竞选过程。在许多地方,选举变成了党团两大势力的激烈较量。
为了控制选举的过程,国民党在其中央执行委员会之下设立了“中央选举指导委员会”,作为指导大选之最高决策机构,举凡选举名额、区域(团体),党内提名人选之圈定等重大问题,均由该会决定;此外,另设“全国选举事务所”,作为“中央选举指导委员会”之下的办事机构,办理有关选举事宜。
在各省及直辖市,分设“省(市)选举指导会报”及“省(市)选举事务所”,由当地党、政、团、参负责人组成,在各自辖区办理有关选举事宜。

各地报名参加选举者都要经过以下程序:即各省市选举指导会报提名,中央选举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最后参加投票选举。无论是国大代表还是立法委员提名,都必须经过各省市选举指导会报的协商,这里是党团双方激烈争执、讨价还价的交易场所。
在很多情况下,党团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在同一地区党团各自提出候选人,形成相互竞选的局面。
整个竞选过程混乱不堪,完全无法控制。
据一位参加湖南国大代表选举的当事人回忆:
他回家乡益阳宣布公开竞选后,“事先没想到抬轿子的比坐轿子的劲头大。号召一出,助选人员分头奔跑,到处串联,各自为政,犹如脱缰之马,一点也控制不住。抬轿的人愈来愈多,活动的范围愈来愈广,方式方法各出心裁,标新立异,各行其是,各种各色的标语、传单、口号、漫画,贴满大街小巷…酒楼饭馆大开方便之门,毫不相干的人都可自称为某某的助选人员进入任何一个酒楼饭店吃饭。…完全不由竞选人作主,每个助选人都可出面招待请客,随便派人到各乡活动,餐金旅费,既可记竞选人的账,也可记助选人的账,还可借现款应付开支…各族祠堂都大量变卖公产作为该族竞选人的费用”;“看了那种从未见过的紊乱场面,确实心惊胆战”。
竞选活动好像使国统区社会陷入了一种癫狂状态。
投票过程更是为党团所操纵包办,甚至发生流血冲突,根本谈不上反映民意。
在福建省福清县,党团双方“不择手段地让自己一方的人当选。选举前都布置各自的党团员出动,包干游说,拉拢选票,保民如不听从,则以武力相威胁。甚至包办代写处,肆意为选民填写选票。在选举那天,双方对垒,阵线分明,会场内外,荷枪实弹,如临大敌,连镇公所派去各保监选的人员,都要腰挂手枪进场,火药味之浓,如临战场”。
有的党方人员在会场上游说,竟然被团方人员开枪射杀毙命。“其他选区均出现殴斗、枪击等流血事件,竞选争权的血腥性可见一斑。”

由于各地党团双方力量对比的不平衡,选举的结果各地也不相同。有的地方团方处于劣势,但在许多地方团方取得了优势。
安徽省就是一个明显例子:
“就安徽当时的情况来说,三青团方面提出的候选人或支持的候选人,一般都强于CC系提出的人,再加上团的基层力量大大超过党方,因而在整个竞选过程中,虽不断出现波涛起伏,但团方总是处于优势或领先的地位。选举结果,团方提出的候选人或支持的候选人,基本上都当选了;而党方提出的候选人,则有不少落选。”
特别是前支团主任徐君佩在立法委员竞选中击败了省党部书记长范春阳,被认为是团方对党方的重大胜利。
安徽支团干事长张宗良在选举结束后的一次会议上踌躇满志地说:
“这次选举,是团的力量的一次胜利检阅,也是所有从事团的工作的同志一年多来艰苦奋斗所取得的最高报酬。”
在湖北省的选举中,三青团也取得了不俗的战绩。湖北及武汉三青团重要骨干,当选立法委员的有余拯、刘先云、郎维汉、白如冰、滕昆田、王长慧等;国大代表有涂少梅、周齐平、姚积昌、皮静英、李茂林、程亚南等人。
尤其是汉口区团书记涂少梅在国大代表竞选中战胜沈鸿烈一事,在团内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
二全大会之后,“(青年团)参加各地选举。但未及半年,发生了党团之间为争取选票的严重冲突。各县市国大代表名额是固定的,党的候选人大多数由地方保举,经中央核定即成为正式候选人,而由地方配票包办,必然当选无疑。但青年团在当地参选,如果人脉丰富,票源非党部配票所能控制,并形成自由选举,结果青年团的候选人当选了国大代表。
举一个重要例子:湖北天门县国大代表候选人沈鸿烈是中央党部特别指定的,因为他当时任浙江省主席,德高望重,但他从未回乡竞选,亦未露面拜托,当地民众对他毫无印象;相反的,青年团方面,涂少梅同志曾任天门县教员,学生家长热烈拥护,他自己天天在当地挨户拜票,结果是以最高票当选国大代表。党部要透过内政部取消他的资格,他将全部记录资料呈送总裁侍从室与监察院申诉,幸而沈鸿烈知难而退,这场选举官司顺利结束”。

在湖南省的选举中,湖南支团主要负责人如李树森、罗正亮、王素波叶国素、张云汉等人当选为国大代表;周天贤、朱如松则当选为立法委员。
在湖南当选的团方人士还有刘公武、余文杰、柳克述、汤如炎等人;至于因团方支持而当选的有关人士则更多。湖南是党团因选举发生冲突最为激烈的地区之一,尤以湘西的保靖、大庸、邵阳、会同等县为甚。选举前一些地方团干即扬言“党权高于一切,团权高于党权”;甚至依仗武力公然叫嚣“万一选不赢,打也要打个赢”。
有的分团负责人在选举准备会议上赤裸裸地宣称:“这次选举,是党团双方的政治斗争”,党方“以军警武力,威胁我三青团,以排斥我三青团同志为目的”,“根据局势变化,党团必由政治斗争进而发展到武装斗争”,要求团方干部调集武力,集中待命,准备战斗。
在各地竞选活动中,江苏省可能是一个例外,在这里党团矛盾相对比较缓和,没有发生大的冲突。
据林栋称:
“卅六年(1947年)举行国民大会代表与立监委员选举,江苏省为所有各省中最和谐之一省。选举之初在支团部方面成立选举提名委员会,由贾韫山、徐铨、牛践初、韩宝鉴及林栋为委员,讨论支团部应提名之人选,初步作业完竣后,韩楚箴(德勤)先生适自徐州南京假顾公馆召集会议,决定若干原则,而此项原则在选举期间始终为支团部所谨守者。
记得在中央指导委员纽锡生老先生来镇江督导提名之前,省党部汪主任宝谊先生,嘱党团方面应将各方所提名单互相研究,交换意见,于是大家坦诚相对,互示有关推荐提名之函件,并决定党团方面必须产生之名单,以便于提名会上时互相支援。
嗣惕老在省庐召开提名候选人委员会,因惕老之公正和平且党团已取得一致协议,而省府主席所提人选,以极有限,故在极为和谐下提出候选人名单报请中央核示。在选举中,党团候选人冲突者虽间有所闻,但为数极少,党团所提名之候选人几全部产生,而且一片和谐。”
选举中的矛盾最后演变成为党团之间的激烈摩擦,斗殴、暗杀屡有发生,甚至导致党团武装冲突,使地方政权陷于瘫痪。为了处理湖南党团冲突事件,缓和党团矛盾,国民党中央和三青团中央团部分别派遣刘文岛、萧赞育前往湖南进行调处。

在各地竞选活动中,江苏省可能是一个例外,在这里党团矛盾相对比较缓和,没有发生大的冲突。
实行党团合并前,策动湖南党团斗争的首要分子省党部组训组长陈大榕、支团部书记周天贤均受到撤职处分,《长沙晚报》曾以《去吧!摩擦专家》为题报道了这一消息。但这些措施如杯水车薪,已无济于事。
参加大选是三青团在全国范围内的一项中心活动。为了在选举中与国民党一争高下,三青团几乎投入了全部力量,其他团务完全停顿。各地团部都大力支持与团方有关的候选人,并“运用组织力量”帮助其当选,“以资增厚本团力量”。三青团竭力争夺的结果,使相当一部分三青团干部当上了参议员、国大代表、立法委员和监察委员。据统计,当上立法委员的三青团重要干部约有100余人,“此百余立委,为团之菁英”。他们后来在立法院还组织了“新政俱乐部”,继续与CC派的“革新俱乐部”相对抗。
但三青团在选举中的“胜利”却给国民党政权带来了一系列严重后果。
选举中的争夺,使选举变成了一场混战,党团双方到处发生公开冲突,造成党团关系的破裂。当时就有人指出:“党团之不能合作者,系以竞争选举而起,遂致形成派别,互相攻击。”
此种情况,各地皆然。
可见国民党政府于1946~1947年举办的一系列选举活动,成了党团矛盾总爆发的导火索。
对此严重局面,三青团组织负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
团方人士也承认:
“(二全大会以后)这一年中团的政治性、独立性特别加强。尤其关于各种选举方面,团的工作做得格外积极。于是党与团遂发生了不应该有而竟无可避免的摩擦。”
湖北支团书记刘先云后来回忆说:
“党团之间最尖锐化的冲突是抗战胜利后的中央公职人员选举。党、团双方为了参加公职选举,各县市国民党的主任委员和书记长、青年团的干事和书记,从提名到活动,可说是使尽了浑身解数。党、团不仅各立门户,自成体系,甚至彼此敌视排斥,互相斗争。我们湖北省,由于我的努力,党团之间不致激烈对立,湖南省就不是这样子,党、团情感早已破裂,双方视若仇人,已是全国皆知的事。”
党团矛盾及其冲突,达到了几乎无法收拾的地步。

据曾经出任湖南省主席的王东原回忆,当时湖南党团斗争曾给他带来极大的烦恼:
“在湘期间,省党部之外,又有省青年团的组织,我兼任省党部主任委员,又兼任青年团指导员。我为党员,又为团员,党与团同以实行三民主义为职志,在我立场,无从为‘党’与‘团’的区分。用人选贤与能,行政一秉至公。可叹息的是,我们的党员与团员所争的不是政策方针,而是人事地位,演变结果,不是相得益彰,而竟明争暗斗,不是同志,而是仇雠。地方上发生任何纠纷争执,党如站在甲方,团必站在乙方。相反的,团如站在甲方,党必站在乙方,以扩大事态,不使获得解决。如出一缺,更为争的对象,党要派党员,团要派团员,丑态毕现,使整个行政体系变成党团争夺对象。甚或制造纠纷,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此情况下,力量消失,无异自相残杀,如何谈地方建设?如何谈推行福利措施?更如何谈团结与共产党争衡,及今思之,至为痛心!”

由选举而造成的党团矛盾空前激化,是促使蒋介石决定实行党团合并的主要因素,也是三青团结束的直接原因。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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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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