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能网讯:11月5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根据《方案》,绿电质量按照负荷是否接入公共电网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其中,并网型绿电直连应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负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充分提升灵活性调节能力,尽可能减小系统调节压力。
绿电直连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用、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并网型绿电直连以接入点作为计量、结算参考点,整体与公共电网进行电费结算。
11月3日,安徽合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文件表示,对于接入受限区域分布式光伏的开发建设,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通过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等方式提升就地消纳能力。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暂无可开放容量地区排队时,供电公司应告知用户可通过配储实现所在地区并网接入,并同步告知配储比例,供用户决策参考。
对于依托存量负荷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在黄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5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
在红色区域:原则配备不低于装机容量100%、2小时新型储能设施。
储能装置应随光伏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运,与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同一受限接入层级内的新型储能租赁容量视同配建容量。与新增用电户在同一用地红线内的新建全部自发自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受可接入容量限制。
更新时间:2025-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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