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进行临时管控的通告
麒区政通〔2025〕4号
广大市民朋友:
为加强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的管控,切实维护2025年麒麟区第三届龙舟赛暨麒麟超级大舞台启动仪式期间空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区人民政府决定于近期对“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实施临时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飞行时速小于200公里、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12类。
二、管控时段
2025年5月31日0时至2025年6月2日22时。
三、管控区域
麒麟水乡周边空域,东至东过境高速公路(杭瑞高速),西至滨江东路,北至沿江街道新圩小学,南至麒麟区沿江街道余家圩社区第四居民小组。如下图所示:
四、管控措施
在管控时间段,未经批准的“低慢小”航空器一律禁止在管控区域飞行,对违反规定擅自飞行或未经批准飞入禁飞区域的,一律击落、收缴,公安机关将联合军队、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公安、文旅、交通、市场监管以及无人机协会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的登记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法违规飞行。
公安机关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110。
特此通告。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9日
更新时间:2025-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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