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30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消息,《江苏银行关于申报王林炜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获得通过,批复王林炜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行长助理的任职资格。
根据批复表示,江苏银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江苏银行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风险合规意识,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本文源自金融界
更新时间:202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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