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两份报告存在问题,联华检测中心(广东)有限公司被罚15万元

8月15日,本报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获悉,由于出具的两份报告存在校准范围未涵盖使用范围的行为,以及存在原始记录未记录拉伸现场检测结果的行为,近日,联华检测中心(广东)有限公司被罚款15万元。此外,该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陈*顺也被罚款3万元。

据悉,经查实,联华检测中心(广东)有限公司出具两份报告存在校准范围未涵盖使用范围的行为,以及存在原始记录未记录拉伸现场检测结果的行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该司处以15万元的罚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建罚〔2025〕100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8-07,公示期限为12 个月。

同时,陈*顺在联华检测中心(广东)有限公司作为法定代表人期间,对该公司出具两份报告存在校准范围未涵盖使用范围的行为,以及存在原始记录未记录拉伸现场检测结果的行为负有责任。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陈*顺处以3万元的罚款。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建罚〔2025〕101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08-07,公示期限同样为12个月。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联华检测中心(广东)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08-03,现任法定代表人为余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64988135A,企业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九围社区九围第二工业区21号新艺园区厂房第一栋101,所属行业为专业技术服务业。(文|中国基建报 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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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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