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万以上现金存取不再问来源或用途?反洗钱新规征求意见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于8月4日~9月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与2022年1月监管部门发布过的一版《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比,简化了对于现金存取的尽职调查要求,其中不再保留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款需“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表述。

早在三年半前,2022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就共同宣布《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管理办法》第十条曾要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彼时该条规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要登记”话题一度冲上微博热搜。有网友表示不理解,“这是我的钱,凭啥告诉你来源?”“这是我的钱,我爱怎么用就怎么用,凭什么要报备。”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曾在当年回应,从统计上看,目前我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1号令第十条的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

《管理办法》发布一个月后,2022年2月21日,三大监管部门即公告,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管理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征求意见稿》不再保留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款需“了解并登记资金来源和用途”的相关表述。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为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人民币 5 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 1 万美元以上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只需要“开展客户尽职调查、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第七条规定,“对于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情形,了解客户的资金来源和用途,并根据风险状况采取强化的尽职调查措施。”由此看,无需提供“资金来源或用途”并非绝对,反洗钱监管并未放松。

银行反洗钱、合规实务专家汪灵罡指出,从制定《管理办法》,到暂停实施,再到制定一个完全同名的新监管规则来取而代之,可见反洗钱监管机构也在不断与市场主体的交互中,灵活变通监管的思路和方法。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黄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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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11

标签:财经   征求意见   现金   用途   来源   客户   管理办法   尽职   业务   金融机构   身份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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