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上海国大国爱大药房有限公司正在破产!


据《中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5)沪 03破申 473号公告显示:上海国大国爱大药房有限公司已经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现已立案。将于 2025-7-3 9:50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就该案组织线上听证,此后,可能会正式开始该公司的破产流程。



据《爱企查》资料,上海国大国爱大药房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2月09日,注册地位于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428号5号楼1层109室,法定代表人为方伟。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药控股药房(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60%的股份,上海跨释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40%的股份。有点比较奇怪的异常是,国药控股药房(上海)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并没有股权上的关系,自然也与国药一致股份有限公司没有股权上的关系,不知道是否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国药一致在此前发布的拟破产清算的公司中并没有这家上海国大国爱大药房有限公司。


我们猜测,这家公司应该是直属于国药控股当年重点发展的那批创新药店的产物,主要定位于DTP业务也有满足一站式购买需求的多元化创新需求的新型药房。我们注意到,在其经营范围中,包含有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这样一些传统药店一般不怎么经营的品类,体现出一定的的创新意图。


按照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的要求,在7月3日的听证会上,上海国大国爱大药房有限公司有权对自己申请的破产申请提出异议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公告要求,为保障上海国大国爱大药房有限公司的异议权,提交书面材料时,务必提前电话联系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逾期未提异议或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支持所提异议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将依法裁定受理。


届时,上海国大国爱大药房有限公司应当承担下列义务:一、自收到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之日起 15日内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管理人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三、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根据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及该法院裁定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4.未经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四、管理人接管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财务管理人员应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的管理人办理移交手续,并答复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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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23

标签:财经   上海   有限公司   上海市   国药   人民法院   管理人   药房   异议   清册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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