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合计被罚117万元

【大河财立方消息】9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

因固定资产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贷款资金被挪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分行被罚117万元。

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总经理张晗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公司金融部客户经理蒋云龙被警告。

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客户经理王龙被警告,时任邮储银行西安市长乐西路支行副行长、行长王自爱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

实习编辑:金怡杉 | 审核:李震 | 监审:古筝

展开阅读全文

更新时间:2025-09-11

标签:财经   分行   西安市   陕西省   银行   长乐   营业部   金融   支行   客户经理   大河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bs178.com 闽ICP备11008920号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844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