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生育保险?谁来缴费?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和有意愿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费(目前我市按医保缴费基数的0.8%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用人单位雇佣和招录职工,无论男女,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步参加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按缴费基数8.8%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
02
问: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
一、生育医疗费用
(一)生育门诊医疗费用。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照100%支付,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费用支付。生育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计算。
(二)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参加我省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和男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三级医疗机构90%,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职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封顶线合并计算。
(三)其他费用。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职工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执行。
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参保职工在规定的产假及计划生育 手术假期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一)生育津贴的计算规则是: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月缴费基数÷30天×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天数。
比如:张女士在A公司的上年度月均缴费基数是6000元(每天200元),张女士正常分娩、生育津贴计发98天,生育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增加60天,共158天,可领生育津贴31600元(200元/天×158天),单位发放工资高于或等于生育津贴金额时职工不重复领取,低于则由单位补足差额。自2025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职工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在江西省范围内女职工连续缴费至生育时满一年以上(含合并实施前的生育保险缴费时限)且生育后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敲重点: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也不享受生育津贴。
03
问:城乡居民生育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一)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医保的产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100%、三级医疗机构90%,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封顶线合并计算。
(二)生育门诊医疗费用。按照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执行。
(三) 其他费用。住院分娩以外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待遇执行。
更新时间: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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