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活动中
使用他人商标进行获利的行为
不仅违背商业道德
更可能触犯法律红线
属于典型的商标侵权行为
近日,佛山两服装厂被立案调查!
近日,祖庙市场监管所根据深圳某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人举报,对辖区内某两间服装厂涉嫌侵犯第13965600号商标和第1737418号商标专用权行为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检查涉事服装厂。
接报后,该所执法人员迅速赶赴涉事服装厂现场。经权利人代理人现场鉴定,涉事服装厂生产的带有“米老鼠”“维尼熊”涉案商标的服装为侵权产品。执法人员现场查获涉嫌侵权服装共计902件。经查,涉事服装厂在未取得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侵权产品,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服装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侵权服装。
执法过程中,涉事企业负责人当场承认错误并深刻反思,承诺将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合规审查机制,坚决杜绝类似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下一步,佛山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着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营商环境。
告诫广大商家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摒弃侥幸心理,严格履行知识产权审查义务。
●严把生产经营关口, 在生产加工或进货采购环节,必须严格审查委托方及供货商提供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等)授权证明文件。
●加强内部管理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提升侵权商品鉴别能力。
●合法诚信经营,切勿生产、销售侵权假冒商品,避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提醒广大消费者
●对侵权产品说“不”!
●购买相关商品须谨慎,注意查看商品包装上是否有清晰、规范的商标标识,是否有相关授权说明。
●如发现侵权假冒产品,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
更新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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