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生者的账本最后一页写着:与妻第十年,我学会了衰老

文|灵禅风


时间在我身上留不下痕迹,却带走了所有我爱的与爱我的人。

第一次意识到自己不会老,是三十岁那年。

乡邻们眼角爬上了细纹,鬓角染了霜色,而我站在井边打水,水面上映出的脸孔仍与弱冠之年别无二致。起初以为是上天眷顾,直至父母相继离世,我跪在坟前,黄土掩埋了最后一位记得我童年模样的人,才发现这不是恩赐,而是最精致的刑罚。

唐开元年间,我离开故乡。带着不会衰老的皮囊,和一颗逐渐冰冷的心。

漂泊成了常态。每十年换一个地方,学会一种新方言,经营一份新营生。我在长安卖过胡饼,在扬州贩过茶叶,在成都开过书肆。结识朋友,不敢深交;遇见女子,不敢钟情。所有关系都在岁月面前脆弱得可笑。当他们开始疑惑为何我总是“年方二十七八”时,便是我收拾行囊之时。


宋代某个梅雨季节,我定居临安。改姓林,单名一个“止”字。

林止开了间小小药铺,不售珍奇药材,只卖最普通的甘草、当归、黄芪。街坊喜欢来铺子里坐坐,听我说些养生小窍门。他们说我这般年轻却懂这么多,定是祖传医术。我笑着碾药,不予置评。

药铺斜对面是家书画铺,掌柜姓沈,有个女儿叫阿芷。每次路过,她总在窗边临帖,手腕悬空,笔尖稳而不滞。某日暴雨,她抱着几卷画冲进我屋檐下避雨,画纸微湿,她急得眼圈发红。我取出珍藏的宣纸帮她吸去水渍,救下一幅《溪山行旅图》。

“林掌柜懂画?”

“略知一二。”我确实略知一二——那画的作者曾与我共饮,距今已百余年。

雨停后,阿芷常来借医书。她说想学些药理,照顾体弱的父亲。有时带着自己做的点心,豆沙馅太甜,荷花酥炸得略老。我全部吃完,然后给她把脉,告诉她今日脉象如何。

爱情来得猝不及防。当我意识到危险,已深陷其中。

“林掌柜为何总是独来独往?”阿芷晾着草药问道。

“习惯如此。”

“可曾想过成家?”

药杵险些砸中手指。我抬头看她,十八九岁的年纪,眼里有整个江南的春光。而我呢?皮囊或许年轻,灵魂早已千疮百孔。

“有些人,”我慢慢说,“不适合成家。”

她显然不懂,只是笑。那笑容太明亮,照得我藏在心底几百年的孤寂无处遁形。

沈掌柜的病来得很急。咳血,低烧,脉象浮乱如散沙。我翻遍医书,开出所有知道的方子,病情仍一日重过一日。那夜阿芷跪在我面前,求我救她父亲。

“我已尽力。”

“您一定有办法!”她抓住我的衣袖,眼泪浸湿布料,“那些古方,那些秘术...您懂得那么多...”


我懂得那么多。一千年来积累的医术足够我成为当世名医,却依然敌不过生老病死的天道。

沈掌柜在清明那天走了。出殡时,阿芷一身缟素,背影单薄得像张纸。我站在药铺门口看她,她突然回头,我们的目光撞在一起。那一刻,我做了个愚蠢的决定。

深夜,我敲开她的门。掌中托着一枚蜡丸。

“此药服下,可延寿十年。”我说出连自己都震惊的话,“但十年后...”

“我愿意。”阿芷毫不犹豫,“用十年换十年,足够了。”

烛火摇曳,她眼中有什么东西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某个人。也许每个将死之人眼中都有那种光——对生命最原始的渴望。

她服下药。三日后面色红润,脉象平稳如少女。

我们成婚在那年秋天。喜宴很简单,只请了几位近邻。喝合卺酒时,我对她说:“十年后,我会离开。”

“十年很长。”她笑着,眼角已有细纹,“长到足够一生回味。”

最初几年是美的。我们在药香中醒来,她学辨百草,我教她诊脉。午后她画画,我记账。账本第一页写着:与阿芷第一年,春,她学会分辨当归与独活。

第四年,她问起我的过去。我挑了些能说的说,那些朝代更迭、市井趣闻。她听得入神,说:“你好像活了好几辈子。”

第七年,她病了一场。不是大病,但康复得很慢。夜里她摸着我的脸:“你怎么一点没变呢?”

我起身为她煎药,不敢回答。

第九年,她开始长白发。一根,两根,后来梳一次头能落下十来根。她对着铜镜发呆,我走过去,帮她绾发。

“时间快到了。”她说。

我不语。

“教我画画吧,”她忽然转身,“把你的样子画下来。”

于是每个黄昏,我当她的模特。她画得很慢,很仔细,从眉峰到嘴角,仿佛要用笔尖记住每一处细节。画完成那天,她题上字:吾夫林止小像。然后笑着说:“这样就算老了,我也记得你年轻的模样。”

第十年春天,她病倒了。与当年她父亲一样的症状:咳血,低烧,脉象散乱。我日夜不离地守着,翻遍所有医书,甚至冒险用了些前朝秘方。

毫无用处。

“没用的。”她反而安慰我,“这是我的命数。”

我握紧她的手。千年以来,我第一次感到如此无力。

临终前夜,她精神忽然好转,能坐起来喝半碗粥。我知道这是回光返照,心口像被钝刀割开。

“柜子里...有个匣子...”她轻声说。

我取来檀木匣。打开,里面是整整齐齐的画稿——全是我的肖像。读书的,捣药的,看雨的,微笑的。每幅画右下角都标着年月,从我们成婚那日直到三天前。

“你看,”她指尖抚过画纸,“我把你的时间留下来了。”

我哽咽不能语。

“答应我一件事。”她望着我,“不要忘记我。哪怕你活一千年,一万年...”

我点头,泪水终于落下。

她走得很安详。葬礼那日,我在坟前埋下那枚蜡丸——当年给她的那份“长生药”的另一半。世间再无第二人值得我暴露秘密。

整理遗物时,我发现匣子最底层有封信。展开,是她娟秀的字迹:

“夫君亲启:若见此书,妾已长眠。十年相伴,知君非常人。然君心柔软,胜似凡人。妾窃喜曾暖君心片刻,亦感君千年孤寂。生死有命,莫妄自菲薄。愿君此后,仍敢爱人,仍肯心痛。妻阿芷绝笔。”

我捧着信,在空荡的药铺里坐了一夜。天明时,第一缕光落在账本上。我提笔蘸墨,在最后一页写下:

“与阿芷第十年,春。她走了。我学会了衰老。”

账本合上。窗外,又一树桃花开了。

千年以来,我第一次任由皱纹爬上眼角,任由白发滋生。原来最难的养命秘术,不是如何长生,而是如何允许自己,为一个凡人变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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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29

标签:美文   账本   衰老   脉象   药铺   掌柜   医书   蜡丸   画纸   眼角   匣子   笔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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