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皇室丑闻:外甥和姨母通奸,被姨父杀死,牵扯三公主两驸马

唐贞观二十二年(648年),长安城里一桩皇室丑闻震惊朝野:唐高祖李渊之女长广公主刚刚去世,其子杨豫之竟在守孝期间与姨母永嘉公主通奸,被姨父窦奉节带兵捉奸。

混乱中,杨豫之被割去耳鼻,当场毙命,永嘉公主亦遭休弃。

这起人伦惨剧牵涉三位皇室成员、两对贵族婚姻,更暴露出初唐时期宫廷伦理与门阀制度的深层矛盾。

一、长广公主的两段婚姻与家族关系

长广公主(?-648年)是唐高祖李渊第五女,生母不详。作为李渊早年所生之女,她的两次婚姻深刻反映了初唐皇室的政治联姻策略。

(一)初嫁赵慈景:军功家族的政治纽带

武德元年(618年),长广公主首嫁陇西望族赵慈景。赵慈景之父赵韶为隋车骑将军,家族与李渊有旧交。

赵慈景本人"美姿仪,善骑射",娶长广公主后授秦王府文学,成为李渊拉拢关陇贵族的重要棋子。

武德元年十一月,李渊派赵慈景率军攻河东,遭隋将尧君素顽抗。城破之际,赵慈景被擒杀,时年三十余岁。

长广公主当时已身怀六甲,闻讯"哀毁过礼,事舅姑甚谨",因夫死守节的表现为其赢得"贤德"名声。她与赵慈景育有两子:长子赵节、次子赵斌。

(二)改嫁杨师道:山东士族的政治联姻

贞观初年,李渊为巩固与山东士族的关系,将长广公主改嫁隋观德王杨雄之子杨师道。

杨师道"性谨密,未尝漏禁中语",历任吏部侍郎、太常卿,贞观十年(636年)拜侍中,成为宰相。

这段婚姻为长广公主带来第三子杨豫之。贞观二十一年(647年),杨师道去世,追赠吏部尚书、并州都督,陪葬昭陵。

二、永嘉公主:从金枝玉叶到丑闻主角

永嘉公主(生卒年不详)为李渊第十九女,生母亦不详。作为李渊晚年所生之女,她的婚姻更显随意,却成为人伦悲剧的导火索。

(一)下嫁窦奉节:外戚联姻的政治符号

贞观年间,永嘉公主嫁给左卫将军窦奉节。窦奉节出身关陇军事贵族,其姑母为李渊发妻窦皇后,父亲窦轨是唐初名将,官至益州都督。

这桩婚姻本是李渊加强与窦氏外戚关系的举措,却埋下隐患。

窦奉节虽为勋贵之后,却"性严酷,好为聚敛",任右武卫将军时因克扣军粮被弹劾。永嘉公主嫁入窦家后,"素骄纵,多逾礼法",夫妻关系逐渐恶化。

(二)与外甥私通:人伦之变的开端

据《太平广记·报应类》引《朝野佥载》记载,永嘉公主与杨豫之的私情或始于长广公主生前。两人相差约十岁,杨豫之因常随母亲出入公主府,与永嘉公主逐渐亲近。

唐代贵族女性社交相对开放,但姨母与外甥通奸仍属严重违背礼教,尤其杨豫之在贞观二十一年(647年)父丧期间已因"居丧逾制"被唐太宗申斥。

三、杨豫之:从贵公子到乱伦者的堕落轨迹

杨豫之(?-648年)作为长广公主与杨师道独子,自幼受父母溺爱,养成骄纵品性。

(一)父丧期间的初次越轨

贞观二十一年(647年),杨师道去世,杨豫之作为嫡子承袭爵位。

据《贞观政要·论教戒》记载,唐太宗曾对侍臣感慨:"吾闻父子之际,天性也。师道身具美行,其子何得如此?"

原来杨豫之在父丧期间"私释衰绖,与群小游宴",不仅脱去丧服,还聚众饮酒作乐,严重违反《唐律疏议·职制律》"居丧释服从吉"条,按律当处三年徒刑。

唐太宗念及长广公主情面,仅命长孙无忌"籍没其家财,分给兄斌",以示警告。此举本欲令杨豫之悔改,却适得其反,使其对皇室产生逆反心理。

(二)母丧通奸的致命越界

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正月,长广公主病逝。据《唐会要·服纪》,子女为父母服丧需守孝三年(实为二十七个月),期间禁止婚嫁、宴饮、生子等行为。

然而杨豫之竟在丧期内与永嘉公主私通,甚至"营办凶事之际,与妇人戏笑"。

窦奉节早闻妻子与外甥私情,遂于某日率家兵闯入长广公主府,当场抓获二人。

据《太平御览·人事部》引《唐书》记载,窦奉节怒喝:"豫之,汝母丧未除,乃敢为禽兽行!"命士卒"断其耳鼻"。

杨豫之因伤势过重,当晚毙命,时年约三十岁。

四、丑闻背后的初唐社会伦理

这起人伦悲剧折射出初唐时期三大社会矛盾。

(一)门阀制度下的婚姻悲剧

永嘉公主与窦奉节的婚姻本为政治联姻,毫无感情基础。唐代公主"多骄纵,帝子之尊,未尝屈礼于夫",而窦奉节贪财好权,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据《新唐书·诸帝公主传》统计,李渊十九女中,改嫁者达五人,反映出初唐皇室对婚姻伦理的轻视。

(二)服丧制度的法律与实践冲突

《唐律疏议》对居丧制度有详细规定,但若涉及宗室成员,执法往往流于形式。

杨豫之两次违反丧制,第一次仅受财产处罚,第二次则引发私刑处决,暴露了唐代法律在贵族阶层中的执行困境。

窦奉节私刑杀人虽不合律法,却因"维护礼教"得到舆论默许,史载"时人快之"。

(三)外戚干政的潜在危机

杨豫之作为长广公主之子、杨师道继子,其行为背后可能存在政治博弈。

长广公主家族与山东士族(杨师道)、关陇贵族(赵慈景)均有联姻,若杨豫之顺利继承家业,或成贞观后期重要外戚势力。

唐太宗对其多次敲打,实则是对门阀势力的预防性打击。

五、事件余波:当事人的最终结局

(一)窦奉节的仕途沉浮

窦奉节处决杨豫之后,即日休弃永嘉公主,"具疏闻于上"。

唐太宗虽对其私刑行为不满,但念及窦氏外戚身份,仅"罢奉节官,令居家思过"。

永徽年间,窦奉节复起为丹州刺史,显庆中卒于任上。

(二)永嘉公主的再嫁与结局

永徽五年(654年),唐高宗李治改封永嘉公主为房陵大长公主,下嫁贺兰僧伽。

贺兰氏为北魏贵族后裔,时任兖州都督,此前曾娶名将李勣之女,妻亡后娶永嘉公主。

据房陵公主墓志记载,再嫁后"折节循礼,事舅姑以孝闻",但具体是否洗心革面已不可考。乾封元年(666年),房陵公主病逝,享年约五十岁,陪葬献陵。

(三)皇室的冷处理

唐太宗对这起丑闻采取低调处理,仅在《贞观政要》中以"杨豫之事件"为例,告诫群臣"子弟不教,必为家祸"。

长广公主家族因杨豫之丑闻失去恩宠,其长子赵节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因参与太子李承乾谋反案被诛,次子赵斌虽分得家财,却再未入仕。

六、史书记载的矛盾与考证

关于杨豫之死因,《旧唐书》与《新唐书》均未直接提及通奸一事,仅载"豫之,尚巢刺王女寿春县主,居母丧,与永嘉公主乱,为主婿窦奉节所杀"。

细节多出自唐代笔记小说,如《朝野佥载》《大唐新语》等,虽属稗官野史,但其记载与《唐律》《贞观政要》等史料相互印证,基本可信。

值得注意的是,杨豫之妻寿春县主为李元吉之女。

李元吉在玄武门之变中被杀,其女多被唐太宗收养,寿春县主下嫁杨豫之本为皇室笼络前政敌后代的举措,却因杨豫之不肖而沦为笑柄。

这也反映出初唐皇室内部错综复杂的政治关系。

结语:一场丑闻中的时代剪影

长广公主丧期通奸案看似偶然,实则是初唐门阀政治、宫廷伦理与法律制度碰撞的必然结果。它既暴露了贵族阶层在礼教约束下的道德沦丧,也揭示了唐代社会转型期的制度漏洞。

杨豫之、永嘉公主等人的悲剧,不过是盛唐华章背后的一道阴影,却为后人观察唐代社会提供了独特的切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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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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