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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封面新闻讯息
| 快递/消费生态圈资讯组
5月1日起实施!成都寄递新规来了。4月10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官网了解到,《成都市寄递安全管理办法》已公布。《办法》明确,快递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按照该《办法》,寄递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使用符合标准的包装产品,禁止使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规定的材料包装邮件、快件。鼓励使用经过绿色产品认证的包装材料,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或者清洁能源车辆。鼓励寄递企业采取措施回收邮件、快件包装材料,实现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同时,寄递企业在收寄、分拣、安检等场所应当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按邮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求,接入相应信息平台。视频监控系统应当24小时不间断运转,监控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得少于30日。营业场所交寄、接收、验视、安检、提取区域以及智能快件箱放置区域的监控资料保存时间不得少于90日。
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邮件、快件和分拣作业。寄递企业应当保障邮件、快件安全,防止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
未经用户同意,快递企业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寄件人应当遵守禁止、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交寄禁止寄递物品,不得在邮件、快件内夹带禁止寄递物品,不得将禁止寄递物品匿报或者谎报为其他物品交寄。
寄递企业未按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备的,监控设备未按规定运行的,保存监控资料不符合规定期限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将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目前,成都平均每天揽收和投递的包裹量超过900万件,平均每天有2600多万件快递在成都中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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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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