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8月6日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濮阳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个人代理人超出所属机构授权范围展业,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罚款17.5万元。
同时,濮阳金融监管分局对时任鼎和保险濮阳中支总经理刘保国给予警告并罚款2万元、时任鼎和保险濮阳中支个人代理人肖佳乐给予警告并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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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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