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赖昌星被举报后,带5000万进京,当红女歌星四处为他游说

赖昌星这个名字,在90年代末的中国可是响当当的。

他是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角,一个从福建农村走出来的家伙,靠着走私和贿赂硬生生搞出了个庞大帝国。

不过,1999年一封举报信让他彻底翻车,他带着5000万现金跑到北京想“摆平”这事,还有个当红女歌星到处为他求情。

一封举报信炸翻天

1999年4月,一封74页的举报信寄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信访局,署名是“一群伸张正义的人”。

这封信直接把赖昌星和他的远华集团给掀了个底朝天。

里面写得清清楚楚:赖昌星带头的这个团伙,走私了价值530亿元的货,偷逃税款300亿,国家损失加起来830亿。

举报信里还点了名,赖昌星不光自己干,还拉了一堆官员下水,包括16个正厅级以上的海关干部。

远华集团的走私手法五花八门,不报关、伪报品名、少报多进,啥招都用上了。

电脑芯片、石油、化工原料,这些紧俏货全被他们偷偷弄进来。信里还提到,赖昌星家里藏着成堆金条,生活奢靡得让人咋舌。

这封信一送到中央,上面震怒了,马上成立了专案组,赖昌星的好日子到头了。

赖昌星的发家路

要说这事,得先从赖昌星是谁讲起。

他1958年9月15日生在福建泉州晋江一个叫烧厝村的地方,家里穷得叮当响,兄弟姐妹一大堆,小学没念完就辍学了。

早年他靠捡破烂、卖废品混日子,后来摆摊卖点衣服,赚点小钱。

80年代改革开放,福建沿海热闹起来,他瞅准机会,开始搞点小生意,慢慢接触上了走私。

1991年,赖昌星弄到了香港居民身份,算是迈出了关键一步。

他在香港注册了远华国际有限公司,表面上是做合法贸易,其实暗地里早开始筹划大动作。

1994年,他以“港商”身份回到厦门,成立了厦门远华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好几亿港币。1996年,公司升级成厦门远华集团,走私生意彻底起飞。

他瞄准了电脑芯片、成品油这些利润高的东西,还租了保税仓库和油库,走私了18万吨油、3588辆车,案值超20亿。

赖昌星能搞这么大,靠的可不只是胆子大。他跟厦门海关这些部门勾结得死死的,行贿成了家常便饭。他在厦门建了个“红楼”,七层高,外墙红色,里面装修豪华得像宫殿。

这地方是他拉关系、搞交易的据点,官员、企业老板常在那进进出出。远华集团的走私网络就是这么靠钱砸出来的。

举报信的事传开,中央专案组开始查远华集团,赖昌星慌了。他知道这回玩大了,不是小打小闹能糊弄过去的。

于是,他决定使出老招数——用钱砸。他让人准备了5000万现金,打算亲自带到北京,找高层官员把这事“摆平”。

他先瞄上了时任海关总署署长牟新生,想通过公安部的熟人搭上线。

牟新生这人清廉得很,脾气倔,出了名的不吃这一套。赖昌星让人送去一箱金条,结果人家看都不看,直接退回来。

他还不死心,又找了几个中间人,带上现金到处跑,可5000万愣是没人敢收。中央对这案子盯得太紧,谁也不敢趟这浑水。

他在北京折腾了好几天,钱没送出去,路子也没打通。这5000万最后成了废纸,摆平的计划彻底泡汤。赖昌星这才意识到,这回不是钱能解决的问题了。

当红女歌星四处游说

就在赖昌星在北京碰壁的时候,另一边冒出来个当红女歌星。

她先是在报纸上发声明,说赖昌星是冤枉的,想影响舆论。她还动用了自己在娱乐圈和商界的关系,找了不少有头有脸的人帮忙。

不过,她的努力没啥用。赖昌星的案子已经不是个人能左右的,中央下了死命令,谁也救不了他。

她跑前跑后,最后只换来一片冷眼,自己的事业也受了影响。这插曲听着挺戏剧化,但也挺无奈。

眼看北京没戏,国内也待不下去了,赖昌星在1999年8月10日带着老婆孩子跑了。

他选了加拿大,坐飞机直奔温哥华。到那儿后,他低调租了个公寓,开始了逃亡生涯。

赖昌星请了一堆律师,跟加拿大政府打官司,想赖在那儿不回来。

1999年底,他申请难民身份,说回国会被迫害,结果没通过。他不甘心,又上诉,反正就是拖时间。

他换了好几个城市住,律师费花得跟流水似的。中方不停跟加拿大交涉,递证据要引渡他。

赖昌星在加拿大小心翼翼,出门都戴帽子墨镜,生怕被认出来。

可他再怎么拖,2011年7月还是扛不住了。加拿大联邦法院驳了他的暂缓遣返申请,7月23日把他押回中国。他一下飞机,就被北京公安抓了,逃亡12年算白费了。

赖昌星被抓回来后,厦门中级人民法院开了庭。这案子证据铁板一块,走私普通货物罪、行贿罪,全给他定了。

法庭认定他走私金额530亿,行贿金额巨大,最后判了个无期徒刑,政治权利终身剥夺,财产全没收。

这案子不光抓了赖昌星,牵连的人多了去。16个正厅级官员、300多个公职人员被查,远华集团的走私网被连根拔起。

国家追回了部分损失,但830亿的窟窿还是让人心疼。

赖昌星落网那天,新闻铺天盖地,老百姓拍手叫好。

参考资料

邱观史.牟新生谈与赖昌星交锋的日子:赖曾想要“灭了我”[N].正义网,2007年-08月14日.

陈鸣,杨继斌,丁果.不当大佬十二年——赖昌星在加拿大的最后岁月[J].跨世纪(时文博览),2011,(11):40-43.

邱亚虹,戴哲宇.远华烟云:赖昌星的55年人生路[J].中国检察官,2013,(10):68-70.

王华荣.法律尊严和司法主权不容侵犯——我看赖昌星走私、行贿犯罪案[J].学习月刊,2012,(11):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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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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